“最好十秒之内都把群消息回了,不然小心家主回来找你们算账。”陆子朗叼着烟趴在窗台上望着花园里的樱树枯枝,十分好心地提醒了在院子里赌博的大家。
在这出大戏里陆子朗不只是负责假扮山鬼,凌子夜身上那些伤也出自他手。凌子夜美其名曰做戏做全套,可伤在他身上、疼在陆子朗心上,最后得了便宜的只有那个见色起意的任祺安。
那个任祺安到底有什么好的。陆子朗不理解。可要说自家家主有什么好的,他可以说三天三夜。
距离自己发出消息已经过去了三分钟,凌子夜就快要怒火攻心时,手机突然震动个不停。
【想您。】*25。
真是敷衍至极。凌子夜眉角抽了抽,气鼓鼓放下手机,索性钻进被窝里睡了,想着回去再找这些小崽子算帐。
第二天早上任祺安到了凌子夜的房间陪他吃早餐,顺口问了一句他有没有什么忌口的。
凌子夜有些受宠若惊,只说不喜欢甜口,不知道任祺安对每一个床伴都这么问。
吃过早餐,任祺安便带他去了花园散步。
这座庄园位于菲尔伽的苏吉拉北漠边缘,像沙漠中的绿洲。整个庄园都覆盖着花草树,建筑是非常典型的菲尔伽传统建筑风格,白色不规则墙体、深蓝色拱顶,众多的回廊、穿堂、过道贯通整个庄园,空旷且通透。
而庄园中央的花园比鬼冢那个还要大上许多,多是阿斯兰德的异种,花期更长,甚至能在四季盛放。
一踏进花园,凌子夜就被眼前绚烂纷繁的景象花了眼,但很快,他便无心再欣赏美景了。
一眼看去,不论是花台里长的还是花架上爬的,都是各种颜色、不同品种的蔷薇,只偶有一些不起眼的小瓣花点缀在其间,其余便都是不开花的草木。
任祺安爱花。这事儿许多人都知道,但只有凌子夜知道他爱花爱到痴狂。
凌子夜一直记得他在那人间地狱里、血污尘埃中护着一截残花败枝的模样。
十四岁的任祺安,被困在组织sinister总部所在的孤岛上作为战斗机器培养,那岛被冷硬的金属覆盖,寸草不生,更不会有花朵生长。
凌子夜初初见到任祺安是在某个阴雨天的午后。那天凌子夜意外造访了他们的训练场,看到了那人间炼狱一般的景象。
他们厮杀、混战,甚至有人直接在这平常的训练中被活活打死。
不知是哪个野蔷薇新人类败得惨烈,零落了一地的花枝,而任祺安——那时还不叫任祺安,叫w132,他独自上前去拾了那些花枝揽在怀中,为纯白的鲜花遮挡风霜血雨。
遍体鳞伤的他站在成河血流中,垂眸看花的模样却极尽温柔,仿佛是守护怀中挚爱,而凌子夜扒着生锈的铁栏杆,将这头细嗅蔷薇的虎深深刻印在了心尖。
作为一个寒绯樱omega,凌子夜从出生开始就是父亲的弃子,被扔在组织,不会多得他一个眼神。
父亲的孩子众多,但他只想要继承他食猿雕强大基因的alpha,而其他不过是失败的繁殖产物罢了。
空有皮囊的柔弱废物,这也是一直以来凌子夜对自己的认知。但任祺安令到他明白,地狱也有人向往鲜花,美丽并不是一无是处。
所以他来到任祺安身边,想要任祺安的温柔也可以属于自己这枝樱。
但现在看来,任祺安不是爱花,任祺安只是爱蔷薇罢了。
“任先生很喜欢蔷薇。”凌子夜轻声开口。
任祺安听见了,却不答话,只自顾自揽着他往里面走,他也只能步履僵硬地跟着。
那个白蔷薇omega的确拥有能让人念念不忘的魅力,后来凌子夜见到在训练场里与任祺安并肩作战的他时,就在想那或许就是地狱里的天使。
但组织覆灭后,他又去了哪里、为什么没有和任祺安在一起、甚至是死是活,凌子夜都无从得知。
“这里你想来,随时都可以来。”任祺安说。
他想凌子夜作为樱花新人类,定然也是爱花草的,更何况第一次见到凌子夜,就是在鬼冢的花园里。
但任祺安回头看凌子夜时却觉得他好像并不很开心,只是在一株包金边的白蔷薇前驻足,呆望着微绽的花朵神情怅然。
“怎么了?”任祺安碰碰他的脸。
凌子夜这才意识到自己又外露了太多情绪,很快勾起唇:“这花很美。”
话音未落,不远处的树丛突然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凌子夜看过去,只见到树丛颤巍巍晃,但很快,枝叶间探出了一个圆滚滚的虎头。
作者有话说:
再说一遍:任祺安从来没有把子夜当替身,一秒都没有
这章是陈奕迅《葡萄成熟时》
作词:黄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