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林密、道路崎岖,抬头望去,都是十几丈高的巨大树木,树冠枝蔓将天空都遮掩了,阳光努力地钻进来,却变成星星点点大的鳞光灿影,铜钱大小的光斑照在身上和脸上,互相看一眼,感觉同伴都变成了山魈树怪。
这里还有一种平原地带罕见的巨蚊,盯上就是一个大包,喝足了人血后肚子撑开,有小指头大小。真是太恐怖了,一路上遇过青狼、甚至遇过豹子,都没有这种小东西可怕,再精良的盔甲也无法抵挡,把脖子脸面用麻布围起来,它们就围着人嗡嗡乱叫,让人说不出的心烦意乱,想疯!
公子少官真要疯了,坐在马上大喊大叫,狂舞着手中连枷,这玩意儿用来对付敌人的骑兵最好使,能直接敲碎对方脑袋,扔出去还能捆住马蹄,可惜用来打蚊子就差了些,手中舞动越急,脸上的大包就越多,看上去像个吃撑的人形怪物。士兵们看得面面相觑,却没一个上去帮他的,紧紧面巾,低下头,只当没看到这位发疯的叔公子。
白崇最聪明,干脆就跑到李敌身边呆着,看他一次次抽出长剑,每次剑光一闪,就有数只巨蚊粉身碎骨。这家伙像是不知疲累一般,自从走进巨蚊肆虐的密林区,就在练习拔剑,而且每次拔剑的角度、力量都自不同,看来他说有七十二式拔剑法可不是吹牛。有这种高手在旁哪里还用自己动手,只觉剑气森森、侵肌生凉,巨蚊皆坠、无一只可以犯身,真想不通少官那夯货是怎么想的,非要一个人去和巨蚊缠斗,不肯蒙面巾,用的还是连枷,这玩意儿能用?换了李敌也得被叮成猪头。
李敌冷冷看了远处大呼小叫的公子少官一眼,懒得搭理他。景监却在笑,这么远走过来,不知已经翻过了几个山头,眼看前方道路越走越窄,仅靠山民踩出的小径已经很难保证马匹通行了,大家都很辛苦,就没几个干净人,普通士兵不用说了,公子少官比普通士兵的样子还惨,就算是李敌和白崇也难免有些鬓发散乱,衣角上都沾了些泥渍,只有他还是一身光鲜,没穿盔甲,一身青色深衣,头顶玉冠,精神的好像刚起床的大美人,无他,换得勤而已。
景监和李敌不同,这是一个很不爱随便拔剑的人,手里拿的是一双竹箸,漫然划向空中,啪啪啪迅速夹动,等收回时,上面就多了几十上百只巨蚊的尸体。这是游侠儿才有的小巧手段,和李敌的军中剑法有所不同,两人时不时目光相触,李敌就像个发现了猎物的好猎手,越看景监越来劲,景监却对他抱以微笑,对他的挑衅目光只当不见。相对于武力,美丽的景公更相信头脑,根本无法理解李敌这种武痴和杀人狂的想法。
一群人各展手段,渐渐走出了这片密林,前方虽然还是山路,却多是灌木荆棘,沿着山民踩出的小路虽然还是行走困难,却是没有这么多讨厌的巨蚊了。
冲在前面的公子少官忽然狂笑着冲了回来,那匹专走山路的西戎矮马跟在他屁股后面,肩膀上却扛了一头花豹,豹子的脑袋已经被敲碎了,一看就是他那柄青铜连枷的杰作。
“少官,哪里来的花豹?”
望着一脸大包的内弟,白崇只有叹息,走了这么远的山路,真难为这家伙还有力气,居然跑去打了只花豹。
“哈哈,再走百十丈就出林子了,老子正在观赏下方风光,这家伙冲出来要咬我,不弄死它还成?来几个人,快剥了皮吃豹子肉。”
“叔公子说得没错,前面没了山路,我们需要缘山而下。有一条采山人的秘密通路可走,马却是骑不得了,留下几名士兵在这里看护吧,各位随我来看.....”
带着众人走到山路尽头,景监笑嘻嘻地指着岭下道:“那个小村庄就是白公大夫所住的屹石村,有二十多户人家,村中还有个小湖泊,据说还会出产鲤鱼。甲武探听得消息,这个村子里最会抓鱼的就是白公大夫的妹子,她烤鱼的功夫也是一流,村里人都爱吃。叔公子,你那只花豹还是扔了吧,太瘦,吃了会塞牙。”
“就你麻烦多。也好啊,大家加快脚步,草儿妹妹一定会用烤鱼招待我们的。”
公子少官哈哈大笑:“要是不好吃,老子就打烂甲武的屁股!”
“怎么会不好吃?见兄如见妹,我很期待。”
一路不怎么说话的李敌居然也露出笑容,力挺还没见过面的草儿......
***
草儿已经很多天没有抓过鱼了,不是抓不得,是没心情。哥哥说过她烤得鱼最好吃,有青春的味道。青春该是个什么味道呢?这个词真的好怪,缠着哥哥问,哥哥就捏着她的鼻子笑说,青春只属于她这样的女孩子,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烂漫天真,人是纯纯的,烤出的鱼儿味道当然也是纯纯的,这样美妙的滋味一般人是吃不出的,咱们也不告诉他们,让他们后悔去吧。
每次哥哥这样说,草儿就会嘻嘻的笑,就算听过《一千零一页》这样的故事,距离现代文艺女青年还是有很大差距的,哥哥把青春夸得比故事还要美丽,她还是听不懂。族长爷爷和娘亲都没说过这样的话啊,哥哥又在骗人麽?以往每次骗完人家,他就会把人家搂在怀里,慢慢的说出答案,这次为什么没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