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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无能为力(1 / 2)

鸿钧铃颜色不像其它法宝那般闪亮夺目。它表面覆盖着一层铜锈,而且没有铃舌,乍眼一看就像个无用的废物。


谁能想到这个看似毫不起眼的铃铛,竟是世间唯一可以震慑青黎的宝物。


李鸿钧不想成为宝物,他本来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设想一个人变成物品,会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没有血、没有呼吸、没有自由……


十年来,头痛过多少次,被摇过多少次,替苏季抵挡过多少次致命的攻击,李鸿钧都已经记不得了。


他只记得每一次被举到敌人面前的时候,自己发出的光芒都会令对方不寒而栗。每一次伴随着剧烈的头痛,李鸿钧都能看见敌人惊惧的眼神,或是听见凄厉敌人的呼喊……


尽管一次次以血还血,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但那样的体验绝不会好过做一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


关于这一点,现在身为一个铃铛的李鸿钧可以确定。


有些时候,李鸿钧也会庆幸自己变成的是一个铃铛,而不是一把锋利的宝剑。他虽然曾梦想成为一名大将军,但他并不想杀人,更不想沾染鲜血。现在的他只想做一个胆小鬼,不求名扬天下,只求平平安安地度过平静的一生。


可惜自从那一夜被挂在床头,李鸿钧便开始离期望中的平静生活越来越远。


那一夜,苏季昏睡过去以后,被几个宫女连夜偷偷送出宫外。关于个晚上的记忆,苏季脑中只有一片空白。唯一能够填补那段空白记忆的,只有当晚一直被挂在床头的李鸿钧。


除了玄物元灵以外,其他人都无法将鸿钧铃从主人身边拿走,但苏季不是其他人,他是铃铛的主人。


那晚意乱情迷的时候,苏季主动将鸿钧铃挂在床头,自那一刻起,鸿钧铃便脱离了主人,被遗落在王宫中。


不知过了多久,李鸿钧感到一只手把自己从床头摘了下来。他知道自己的重量用一只小手指就能提起,可是那只手居然在颤抖,似乎正在承受巨大的痛苦。


那是一只女人的手,那个被苏季称呼为“林姿”的女人。


至此以后,李鸿钧就一直被林姿戴在身上,亲眼目睹发生在她身边的一切。


周宣王狩猎归来以后,李鸿钧发现林姿不再称病,而是开始全力争取天子的临幸。


不幸的是,她连一次侍寝的机会都没有。因为就在周宣王狩猎归来后的第二天,六济之戎起兵叛乱的消息在宫中传得沸沸扬扬。


焦头烂额的周宣王根本无心临幸妃子,当即连夜率兵亲征,一走就是好几个月。


李鸿钧知道,现在林姿腹中已经怀有苏季的骨肉。纵然她有再高明的医术,也无法阻止腹中的胎儿现形,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小腹一天天隆起。


看着林姿一天天渐憔悴,李鸿钧不由得心生怜悯,但却无能为力。有一天,李鸿钧忽然感到有东西一滴滴落在自己身上,那潮湿的液体如血一般温热——那是林姿的眼泪。


某个时间,某个地点。


一阵微风吹过,平静的湖水泛起一丝涟漪。


风中夹杂着草木的清香,拂过林姿的脸颊,眼角的泪痕带来一阵凉意。


林姿站在湖水中央。


冰冷的湖水淹没大腿,眼看就要末过她隆起的小腹。她秀眉微蹙,紧咬着嘴唇,无尽的惆怅与纠结似潮水般涌上心头。脚步逐渐慢了下来,她抚摸小腹,脸上泛起复杂的抽搐。


一个没出生的孩子并没有错。就算这个世界对她来说再绝望,她也无权亲手葬送一个幼小的生命。


缓缓转过身子,她蓦然发现岸边站着一个人。


那人负手而立。旁边有一个黑漆漆的火炉,不断有热气从炉子里冒出来,扭曲了火炉上方的空间。


火炉上温着一壶酒。那酒刚好可以去除林姿身上的寒气,火炉也刚好可以用来烘干湿漉漉的衣襟,这一切像是早已为她安排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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