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历史>我真是娱乐家> 414 接受聆讯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414 接受聆讯(1 / 2)

“呦,听说日娱那条抄袭狗告上法院了?”


“竟然该敢反咬景哥一口。”


“松山正太应该是傻了,在日娱起诉能有什么用......”


当松山正太在东京法院起诉的消息传到国内,国内的民众都纷纷投去鄙视的目光。


抄袭本来就够无耻的,现在不仅不想着如何道歉或者澄清。在事情发生后做的第一件事,居然是起诉。这让华娱民众们,彻底完全站在了方景的这一边。


而且日岛和华夏,两国的法院,对外国艺人并没有执法权。


特别是版权,言论这一方面的行为。


就算法院得出了判定结果,也是无法执行的。


假如方景身在日岛,还可以对出入境进行限制,甚至是短期的监禁。他有资产的话,还可以进行经济处罚。


可方景不具备上面任何一个条件,日岛法院的任何判决,对他都等于是无效的。


原因很简单,方景是一个华夏公民,严格意义上只有华夏的法律才能判决他。


除非方景的犯罪行为,是在它国领土上进行的,并且被它国警方逮捕。


但现在他舒舒服服的呆在家里,日岛法庭就算对他宣判死刑,方景照样也能吃好穿好,没有任何影响。


当然,方景在榕城法院对松山正太的起诉,本质上也是无效的。所以榕城法院,才会退回的诉求。


只不过方景做出这件事情还是具有很大的意义,能够对外宣布这件事,并且明确表达他的立场。


而在民众的眼里,松山正太作为抄袭者,这次的起诉实质上没有任何一样,只能够扩大的丑闻,让日岛的民众都知道这件事情。


并且国内网友也对东京法庭的举动感到搞笑∶“东京法庭还受理这次案件。”


“法庭受理案件,就是专门帮抄袭者洗白吧。”


“这是纯属来搞笑的吧!”


在东京法庭定下开庭日期后,国内网友对此表示很无奈。


看看咱们华夏的法院多朴实啊!


审判无效的案子,那就绝对不审,丝毫不浪费纳税人一分一厘的金钱。


而东京法院这个举动,完全就是在拿纳税人的钱,专为明星大咖们服务。


何况日岛法院,在审判里理所应当的也会偏袒日娱明星。加上方景无法出庭,没有提供证据的原因,最后胜诉的一定是松山正太。到时候抄袭者就能够洗清污点,继续大卖他的抄袭作品。


方景则在三天后就收到了来自于东经法院的法庭传票,令他啧啧称奇∶“你寄传票,也要讲国际法啊。”


“怎么就送到榕城来了呢。”


一般情况,法庭可从没有跨国传票这一说法。


因为传票寄到别的国家去,在别国领土上,一样不具有法律效应。


而且被起诉的人,如果不是本国公民,又不在本国领土,没人会理会这一张无效的传票。


估摸着这张传票能够跨海寄来,很可能是松山正太私人掏的腰包。


嗯......


请收藏:https://m.biquxx.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