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城有间客栈,名曰“有间客栈”。
不错,这座客栈随风飘荡的栈牌,就叫做“有间客栈”。
非常俗的一个名字,而且客栈其貌不扬,规模很小,但正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小店里的菜色和美酒,还是相当不错的,而且价格很实惠,深受普通百姓喜爱。
恰好如今是十一月份,寒冬时节,地里头也没什么好忙活的,许多人都会到客栈里来饮一口小酒,吹一会儿牛~逼,指点指点国家大事,点评一下燕云的军事布局,唠一唠家长里短,总之是怎么随意怎么来,洋洋洒洒任你喷,非常之逍遥自在。
今儿个也一样,还没到晌午时分呢,客栈里头就已经人声鼎沸。
不过今儿个也的确跟往常不太一样,因为随着大规模的伤兵归来,客栈里零零散散多了许多伤兵,三五成群,凑在一起一边喝小酒,一边东拉西扯,感慨一下在战场上的峥嵘岁月。
当然,大多数都在吹嘘自己到底是多么的牛逼,什么一记长矛扫出去,刺穿三五名敌军,实属常事。
大家伙心照不宣,彼此心里头都很清楚,也就没人点破,倒是把旁边伸着耳朵正在光明正大偷听的普通百姓,给唬的一愣一愣,大呼过瘾。
“话说上次,西夏那疙瘩地儿,你们知道不?王爷一马当先,率领十三鹰与铁鹞子,横扫千军,把吐番大军打的那就叫一个哭爹喊娘,好生痛快!就连我们紧随其后的步兵,每个人少说都得砍了吐番三五个人头!那一刀下去,人头落地,血喷起来,足足有好几尺高,喷到到处都是,那场面,可了不得!可惜我只砍了四个,唉,有些少了。”一名独臂中年老兵,一边吹嘘,一边明明心里头非常得意,表面上却又叹息一声杀的太少了。
这就是典型的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而且还是拐着弯的耍手段,吹嘘自己,纯纯的市井当中的通用手法。
附近几名百姓却不管那些,拍手叫好,满脸激动的通红,嗷嗷鬼叫着,恨不得亲自上阵杀敌。
“吐番居然敢趁王爷不在,染指我们燕云西京道,该杀!”
“就是,吐番蛮子,不可教化的野蛮人,也想染指我们燕云大地?找死!”
“你们说我们王爷,过阵子,会不会秋后算账,率领大军,直接杀进吐番老家?”
这个问题问的非常有水准,挠到痒处,中年老兵心头一喜,表面上却不动声色,不慌不忙的喝了口酒,才故作老神的缓缓说道:
“照我看,就咱王爷的性子,回头一定杀到吐番腹地,让吐番得罪我们燕云的下场!”
“好!到时候我也要去参军!”一名身穿粗衣的年轻人拍案而起,涨红着脸,大喊道。
中年老兵非常满意的看了年轻人一眼,略一颔首,有些矜持的说道:“大好男人,理应参军!小伙子,好好干!咱们燕云马上要再次开始招募新兵了,王爷亲自说过,点名让我去筛选好兵苗子,到时候说不定咱们还能见面!”
年轻人顿时就激动了,“大叔,真的啊?您不会骗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