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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郑经要立国(1 / 2)

耽罗岛海边码头上,已经成为了一个巨大的物资堆放场地,从南洋、上海、东番、库页岛和虾夷岛,以及萨摩藩等各地运来的物资在这里堆积如山。尽管耽罗岛是郑袭的养马场,也是他最赚钱的(王新宇需要的马匹,可是要支付郑袭白银购买的)地方,可是在这里没有产粮食,生产布匹,生产陶瓷等生活用品的农田和工厂,所有的生活必需品,都要从别的地方运输过来。


不过养马还是很赚钱的行业,养大一匹顿河马就能从琼州军手中获得三百两银子,而郑袭为之付出的成本是一百五十两银子左右,当然加上运费,马匹死亡率和海难概率,还有分给别人的分红,发给将士的军饷等,一匹马郑袭自己差不多赚三十两白银。


目前郑袭一共养殖了一万多匹顿河马,这些马匹就能给他带来三十万两银子的纯利润。


耽罗岛还另外养了三千匹昂贵的西方大型马,包括阿拉伯温血马、英国纯血马、西班牙安达卢西亚马和西域汗血宝马等各种宝贵的名马。这些大型好马价格就贵了,每一匹马匹的价格都在两千两白银以上,事实上郑袭养殖它们的成本也很高,而且这些大型马虽然冲力非常好,耐力却不行,还特别娇贵,只能充当武将和军官的坐骑,不能当骑兵的战马,所以这些马就养得不多。


郑袭养殖数量最庞大的还是蒙古马,蒙古马矮小,载重量小,速度也不够快,但是蒙古马耐力特别好,对食物要求很低,价格最便宜,所以蒙古马数量最多。


耽罗岛上一共养殖了五万多匹蒙古马,每一匹蒙古马提供给琼州军,只收五十两银子,这个价格其实非常公道了,以前明国在张家口和杀胡口开马市,向土默特蒙古人和察哈尔蒙古人那边购买一匹蒙古马至少要一百两以上的白银。


现在郑袭的蒙古马很多都是从外兴安岭一带缴获的马匹,或者是从布里亚特蒙古人那里获得的蒙古马,蒙古马对食物要求很低,只要有草场就好了,又耐寒,容易养殖。尽管一匹蒙古马售价只有五十两银子,但郑袭还是赚钱的。


除了卖马之外,郑袭还通过训练骑兵来赚钱。


随着琼州军骑兵规模的扩大,原来投诚过来的蒙古人和满洲人已经不够用了,擅长骑马作战的汉人也不多,需要另外培养新的骑兵力量。因此琼州军的新骑兵都是从步兵当中挑选出来的,每一名士卒自从被挑选出来,都要送去耽罗岛进行专门的训练,陪伴他将来要使用的马匹一起长大,和战马培养感情。


只不过耽罗岛虽然特别适合养马和训练骑兵,却没有生产粮食和其他生活用品,一切物品都要从别处运来。


当郑袭有钱,而且明军航运业发达,耽罗岛的位置又是比较中心,在朝鲜半岛和日本岛之间,距离上海也不算远,又是通往虾夷岛和库页岛的中转站。


所以在耽罗岛上,只要有钱,什么东西都能买得到,倭国的优质大米,北方的冷水海鲜,南方的龙虾石斑,外兴安岭的山珍,南洋的肉猪肉牛,江南和福建的茶叶,各种香料调味品,在这里的市场上是应有尽有,在几座城堡中还有各种风味的酒店,在这里可以吃到江南菜,粤菜,闽菜,鲁菜等各种不同菜系的菜肴。


还有一些价格昂贵的工业品,譬如说丝绸、羊毛衫、鹅绒大衣、精致瓷器、金银首饰、玻璃用品等工业品,在商店中也随处可见。


只不过在这里好的菜肴和奢侈品价格比较高,不是所有人都能消费得起的。被移民到这里的一般牧奴,吃的是郑袭免费提供的杂粮,菜是素菜,隔天或者隔几天提供一次小鱼虾,每个月能吃到三次肉食。


这里的居民点有开办食堂,也可以在自己家里做饭。若是不想做饭的单身汉,登记之后,每天就在食堂吃饭。拖家带口过来的人们,登记之后,每个月可以领取一定的杂粮,每天还有发下蔬菜、土豆之类的副食品,隔三差五可以领取一次小鱼虾,偶然可以领猪肉,牛肉之类的肉食品。


牧奴们身上穿的衣服,也是由郑袭提供的,都是免费的衣服。


每一名牧奴每个月还有固定的薪水,工资虽然不高,一个月两百铜板到一两银子,但是因为吃穿不用钱,拖家带口来到这里的人们可以购买一些自己需要的东西。


至于像刘琳这样家庭条件比较好的人家,可以花钱买比较贵的菜肴回家做,也能经常吃到精细的大米和白面。


只是现在居民点都还没完工,每一户到了这里的人们,身强力壮的男人去砍伐木头,挖掘泥土,修建营寨。居民点的规格是按照军营的规格修建的,四面修筑有木栅栏,外面挖掘一道三尺宽、六尺深的壕沟。营寨大门口有吊桥,大门内两侧是两座箭塔。营寨的木栅栏上面每隔一段路,都有一座箭塔,营寨内还有炮台。


养马比养牛羊要困难多了,即便是最不挑食的蒙古马也比牛羊挑食得多,马匹吃草只吃草尖,而且不同季节还要吃不同的草。另外还要给马匹准备干草,准备豆子。


马群放出去,让它们自己觅食,马群可以十天半个月不回家的,等到吃了草尖之后,才会回来。马回来后,还要喂它们吃豆子,以增加它们的营养。


因为战马十分娇贵,一开始不懂得养马的牧奴到了这里之后,才发现养马其实是一件非常累人的事情。


从小过着衣食无忧的好日子,从来没有吃过苦的刘琳到了这里,却意想不到的变得十分坚强。曾经练过一些武功的她,对马匹很感兴趣,很快就和马儿交上了朋友,尤其是一匹漂亮的西域小马。


那是一匹还不到一岁的阿拉伯马,拥有柔顺的皮毛,美丽的大眼睛。别人都不让靠近,但是刘琳靠近的时候,这匹马就变得特别温顺。


郑袭每年在耽罗岛的时间也不是很多,大部分的时候他都去倭国或者库页岛。不过最近因为红毛鬼去了倭国,郑袭没敢再去倭国,而是去库页岛和外兴安岭抓野人,俘虏罗刹人,改造俘虏,把这些野蛮人变成勇敢的战士,给琼州军输送新的雇佣军。


郑袭虽然和郑经一样,拥有自己的私兵,但因为他距离王新宇和郑聪近,在军权方面远远不如郑经那样拥有更多自主权,郑经已经完全是一个立足于美洲的军阀了,郑袭事实上还是一名依附琼州军的运输商人和战马商人,只不过是拥有武装的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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