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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结果(下)(1 / 2)

钱初珍的遭遇的确是让人同情,但这也并不能成为她肆意伤害别人的理由。编造虚假消息,污蔑陆然这样的公众人物,如果她做的更严密一些,这样的计划会让陆然和张素芝的生活多出多少波折?再严重些甚至会毁了一个人的名誉,落得这样的下场,实在是罪有应得。


当然,这一切只是局外人的看法,对于钱初珍本人来说,本就扭曲的心灵只会将自己一切不幸归咎于别人,当她偷偷摸摸的一个人来到法院,看到被记者们围在中间的陆然时,眼中的怨毒在无人看到的角落里发酵。


钱初珍自己还没有发觉,她的心,已经在黑暗里愈加沉沦。


…………


在工作人员的护送下,陆然一行人历经千辛万苦才终于摆脱了记者,进入了法院,这短短十几米的距离,他们竟是走了近十分钟的时间,可见那些记者们不凡的功力。


时间很快来到了上午九点,正是开庭之时,当陆然走进法庭的时候,《每日娱乐》的李志雄,小王以及钱初珍都已经站在了被告席上。


法庭上你来我往,唇枪舌战,陆然作为原告整场下来并没有说话,他们这边的一切发言权都交给了英冠的专属律师方同,而《每日娱乐》那边也大体如此,一直由林嘉禾全权负责,而钱初珍则是有些辛苦,在没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她只能自己为自己辩护,看得出来她事先做了很多的工作,但毕竟不是专业的。局势本来也对她十分不利,在两大律师的针锋相对中,她几乎一个回合不到就已经注定了败局。


这个官司的结果几乎是毫无悬念的陆然胜诉,而《每日娱乐》和钱初珍则是分别以虚假新闻报道罪和诽谤罪被处以刑罚。


法官考虑《每日娱乐》报道此新闻是因为钱初珍的造谣,因此从轻处理,只是判处罚金,而林嘉禾不愧为京都久负盛名的大律师。原本五百万的赔偿金额在他的据理力争之下最后只判了三百万,这么看来《每日娱乐》话大价钱将他请来还是很值得的。


在对《每日娱乐》宣判后。接下来便是钱初珍这位首犯了。


在今天的案件审理中,无论是证据还是法庭上的审判,对于钱初珍可谓是十分地不利。


编造陆然与张素芝有不正当关系的虚假消息,这的确是事实。但《每日娱乐》制作的两张**照片,却也因为那段录音,被法官判定为钱初珍的手笔,两者相加,钱初珍的罪行更加重了一分,这样的加重,也自然体现在了刑罚的方面。


华国《刑法》规定,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便可构成诽谤罪,而钱初珍的行为便是触犯了这条法律。最终法官的判决是,判处钱初珍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一年执行。


两年,并不是一个很长的时间,但牢狱之灾对于钱初珍这个年龄的人来说,不啻于要毁掉她的一生。更何况,对于钱初珍来说。梦想曾经离她如此接近,可很快便将再次变得遥不可及,这才是真正让她不可接受的事情。


当法官宣判的时候,钱初珍直接失去了冷静,当庭喊出了自己的冤屈。没错,她是打了个电话,但她唯一做的,也就只是那个电话而已,这样的惩罚,相较于《每日娱乐》的不疼不痒,实在是太不公平,她不愿接受,也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


然而,现实并不会以钱初珍的意志而转移,她在法庭的大闹最终导致的结果只是被请出了庭审现场。


这起案件的结果至此已成定局,要想更改,唯有上诉一途。


…………


在钱初珍被请出法庭之时,陆然下意识的看了她一眼,那眼中的疯狂不知怎的,就让陆然感到了些许不安,然而陆然并不没有太过在意,他不认为现在的钱初珍还能够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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