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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舍生敢论千岁官途,忘死方显儒生本色(2 / 2)

黑无常也劝道:“就是君哥,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咱又不认识他们。”


君千殇微笑了一下从容道:“如此在下就承千岁大人美意。”九千岁二话没说,掉头走了,一场风波终于平息。


张三走到他的面前重重的拍了拍他的肩膀郑重道:“兄弟多谢,今后无论发生何事,只要你言语一声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辞别了张三,告别纷攘,换来短暂的平静,只剩下三人,君千殇道:“你们连夜离开吧,今日之事全在我一人,与你二人无关,我欠你们的已太多了。”冲锋营是极为危险的,九死一生。


白无常白嫩的小手从腰间拽出一把匕首,放在了君千殇的手里道:“要么杀,要么留。”


君千殇一看黑无常,黑无常急忙双手捂着耳朵道:“听不见啊,听不见。”


“好兄弟!”


“好兄弟!”


“好兄弟!”三个人,三只手,紧紧的扣在了一起。有一种情叫亲情,有一种酒叫朋友,有一首歌叫兄弟。好兄弟,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鸡鸣三声,东方乍现一抹鱼肚白,晋城的士兵整装待发,身体站的笔直,如猛虎出闸,挺胸抬头,满腔热血,数万人的队伍,浩浩荡荡,铺天盖地,恢弘壮怀。安得雄狮千百万,不破凶虏誓不还,青血照耀人间世,纵埋黄山也心安。


三军点将,蓄势待发,城楼高壮,晋城大元帅站立,头戴猛虎盔,身穿雄虎甲,手中一把方天朔,足下一对银光靴,面若关主,眼似铜铃,长髯倒卷如钢锉,俯视着士兵,道:“吴国大举来犯,我大越岌岌可危,正是杀敌立功之机,男儿当壮志凌云,抛头颅洒热血,国破则家亡,想象一番,当吴国大兵直入,全面占领我国,你们过的将是什么样的日子?是亡国奴!你的妻子将会沦为他人的玩物!你的儿子也会成为下贱的奴仆!你们愿意这样吗?”


不得不说大元帅的话语很具有煽动力,充分的调动了士兵的积极性,让人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恨不能马上开战,将敌寇杀尽才好。


“杀尽敌寇!还我河山!”


“杀尽敌寇!还我河山!”


“杀尽敌寇!还我河山!”


晋城大元帅见情绪已然调动,万众瞩目中一挥手,命令道:“衅鼓!”


战鼓雷动,三军齐整,一头头活着的牛羊被宰杀,士兵推出一面超大号的军鼓,一丈左右方圆,大元帅取牛羊之血淋于鼓面,血从鼓面流下,不一会原本暗黄色的鼓面被染成了血红之色。


数万大军的最前方并排三人,三人十分另类,与气势恢宏的大军看上去十分不和谐,一高两矮,高者满面儒雅,虽穿着军装却像是一位书生,左边一矮者肤色白皙,大眼睛贼溜溜乱转,右边一位像从煤堆里捡出来的,黑不溜秋,在晚上绝对看不见。


白无常捅咕了一下君千殇道:“君哥,这些士兵是不是都脑袋进水了?元帅不过说了几句好听的,你瞅瞅他们和打了鸡血似的,真当打仗是儿戏呢?”


君千殇无奈道:“人心难测,战场无情,有时候看的太透彻反而不是一件好事。”


黑无常颇有感概的道:“唉,人道最是无情啊。”白无常和君千殇同时望向他,像是看怪物一般,他有些尴尬的挠挠头,黑脸上挂着两朵小红花。


衅鼓之后,城门大敞,三军开拔,浩浩荡荡直奔敌方,黑白无常虽然个子小些,但奔跑的速度一点不慢,一双小退嗖嗖的,就连大人都撵不上,用俩人的话说这叫天赋,其实他们两人做鬼差之前曾碰见过一位奇人,传授他们神行之法,所以才跑的这般迅速,而且此法只有他们兄弟能练,换句话说,地府就是看准两人跑的快才让他们当的鬼差,每人手里拿着一根二尺长的铁棍,不理会周围异样的目光奇葩三人组踏上了战场,敢带二人上战场他也有一些底气,因为现在的他肉身确实强的吓人,白无常曾说过,就算是一流的高手也难以胜他,他唯一欠缺的就是战斗经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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