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修真>朕就是这样昏君> 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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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1 / 2)

但是朕鸡汁呀。


朕咳了两声,清清嗓子,哑着声音说:“我有慢性咽炎,方才可能是胡辣汤一下喝多呛着了,嗓子有点不太舒服。”


皇叔没听过什么是慢性咽炎,眉头轻蹙不说话。


小秦师傅热络地给朕又倒了一碗酒:“小人在西北呆惯了,胡椒放得重,女使姐姐是不是吃不惯?只怕陛下也不喜。小人这就去重做,姐姐先喝口水酒润润喉。”


朕忙说:“不重不重,胡辣汤不放够胡椒,那还有什么味道?胡椒是胡辣汤的灵魂!陛下就是念念不忘这重口味,才特地命我出宫采办的。”


小秦师傅看了看皇叔,笑着说:“女使姐姐说话真有意思。”


说起这个反串男扮女装,其实化妆、发型、穿衣甚至垫胸,都不是问题。


朕见过不少给女演员当替身的男演员,也认识专出女装的男coser,这些他们都已经玩得很溜了。


最容易穿帮的其实是声音,这不但需要很强的技巧,还需要看天赋。


幸运的是朕不但练过配音技巧不错,天赋也很好。


就是那种坐在帷幕这边挡住人和贵妃小声说话,帘子外头的宫女以为别宫娘娘来跟贵妃拉家常的那种天赋。


咳咳。


而且自从朕有了一颗少女心之后。


朕的天赋就更加明显了。


朕平时都要用技巧来提升男子气概了。


所以只要朕小心一点,还是不太会穿帮的。


几碗酒下肚,朕就跟小秦师傅混成哥俩好了。


尤其是朕对他做的小菜表示了高度的肯定和赞扬,秦小哥将朕引为知己。


朕吃到他撒了孜然的拆骨羊腿肉,感动得眼泪都快下来了。


久违的味道,妈妈的味道。


虽然我妈并不会做这道菜。


准确来说是静静家楼下烧烤店的味道。


总之就是那么个意思,那么个情怀,那么个fu。


朕吃完了一盘孜然羊肉,意犹未尽。


朕又不好意思叫秦小哥再来一盘。


毕竟朕现在是个矜持优雅的少女。


于是朕鸡汁地说:“这个不错,还有吗?可否让我带一点回去献给陛下?”


秦小哥正要去拿,皇叔忽然说:“陛下从小就不吃羊肉。”


朕岂会被这小小的问题难住?


朕竖起一根手指摆了摆:“殿下少时与陛下亲善,但毕竟两地相隔多年,人是会变的。陛下现在的喜好口味,恐怕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了,不然陛下怎么会派我出来全权负责采办呢?就是因为我和陛下口味出奇一致,我觉得好吃的陛下一定也爱吃,我就是陛下肚里的蛔虫!我敢打包票,陛下一定会对这道羊肉爱不释口。”


秦小哥立刻给朕再上了一盘孜然羊肉,朕打包一半,留了一半。


朕一边吃着孜然羊肉喝着米酒,一边和秦小哥聊做菜。


朕告诉小哥朕的家乡有一种椒,比胡椒更辣,因此叫做辣椒,鲜红似火十分漂亮,吃起来也像火焰在舌尖燃烧。


把辣椒晒干磨成细粉,和孜然一起撒在羊肉上,更能增益其味,特别香。


秦小哥很感兴趣:“小人自小飘零四海为家,见识过不少地方的风味,却从来没听说过这红如火的辣椒。不知女使姐姐故乡在哪里?”


说起这个朕甚是惆怅:“抬头见日,不见长安。天涯海角不足以形容其远,有生之年恐怕都回不去了。”


朕又喝了一碗酒,借着酒碗遮挡悄悄窥伺皇叔。


皇叔正好也转过来看朕。


看在朕孤苦伶仃有家不能回这么凄惨的份上,老天也该把皇叔配给朕弥补一下啊!


朕一边惆怅地怀念故乡一边吃着肉喝着酒,一不小心就喝得有点多,整一坛子都倒空了。


朕不该嘲笑古人未经蒸馏的米酒度数太低。


这酒后劲还挺大,而且上头。


朕有点晕。


朕看眼前的皇叔,竟然变幻出了两个。


朕伸手想去捞一个,两个却又合成一个。


皇叔若能真的变出两个就好了。


一个继续做陇西王,一个让朕带回去私藏。


朕对着皇叔露出痴汉的笑容。


朕大概是真的喝多了。


秦小哥将条案上狼藉的杯盘收起退下。


他一直跪坐一旁朕没注意,此刻站起来才发现,他的左边膝盖僵直变形,走路有些跛。


难怪这么年轻却在军中当伙夫。


秦小哥发觉朕在看他的左膝。


小哥倒是个豁达人,并不避讳:“这是大前年那场雪地之战受伤后冻坏的,回来就弯不了了。那是小人第一次上战场,还未来得及建功立业报效国家呢!”


朕安慰他说:“那场仗不是多亏了你的胡辣汤么!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只要在军中效力,都是报效国家!”


秦小哥乐呵呵地说:“也是!幸亏我还会烧饭,才能继续留着军中。那些伤残又无一技之长的,便只能领了抚恤回乡了。光是大雪中冻伤致残的,就有五百多人呢!更别提那些没活下来的!”


朕不由咋舌:“西北当真如此苦寒?”


秦小哥说:“百年难遇的严寒大雪,党项人也遭了灾。郡王殿下的手就是那时长出了冻疮,之后每年冬天都会复发。”


冻疮朕小时候也长过,那滋味真是,又痒又疼红肿溃烂,恨不得剁了自己的手。


朕心疼得无以复加。


朕转过去看皇叔的手,皇叔将手放在两侧膝上,被袖子挡住了。


朕不由分说过去拉起来:“让我看看。”


上回朕只觉着皇叔拈树叶的手很好看,没有细瞧。


这回朕看清楚了,左手小指侧方,确实有一块皮肤发红发皱,是长过冻疮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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