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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三十章:法治大明(终)(1 / 2)

大年三十这一天,朱允炆兑现了自己的承诺,让朱高燧回家过了一次年。


这是朱高燧生命中最后一次跟家里人过年了。


看着自己尚且年幼的子女,看着朱棣短短几日便苍老的面庞,朱高燧这位而立之年的汉子直接哭成了一个泪人。


“哭什么!”


面对着跪在自己膝前嚎啕大哭的小儿子,朱棣一声断喝,狠狠的一耳光甩了过去。


“你还有脸哭,哭可怜还是哭委屈!”


朱高燧是不值得心疼的,如果他值得心疼,那被他撞死的无辜百姓该多么可怜啊。


“十几年前,你跟老子去江西抗洪,十几年后,你却成了杀人犯。”


抚摸着朱高燧被抽肿的脸颊,朱棣还是掉了泪:“从英雄到罪人,儿啊,你怎么那么糊涂。”


朱高燧只是哭,一刻不停的在哭,现在的他满心懊悔。


是真的后悔了。


如果这个世上有后悔药可以卖,朱高燧绝对不会在喝一滴酒。


成年人总是要为自己的错误来买单。


即使这次朱棣用尽全部的办法保住朱高燧的命,那两条冤魂和这铭刻一生的血债冤孽都一定会陪着朱高燧一生。


“人在做天在看。”


朱棣捧过一碗饺子,浑浊的老泪溅起几滴汤水:“吃了吧,你娘亲手包的。”


颤抖着双手接过汤碗,朱高燧流着泪狼吞虎咽起来。


直到将所有的一切吃了个干净,才抬起头。


“爹,儿子可以自尽吗。”


“咱家没有懦夫。”朱棣的大手搭在朱高燧的脑袋上,仿佛时光回到了几十年前的北平城,朱棣第一次鼓励朱高燧披甲执刀上战场那般:“你应该死在法场,挺直胸膛接受国法的审判。


儿子,原谅爹没有救你,谁让你爹我是太祖皇帝的儿子,而你是太祖皇帝的孙子。


咱们姓朱,大明就是咱们唯一的家,我不能为了你一个人的命,阻碍这个国家前进的步伐。”


不将朱高燧这个公然践踏法律,醉驾危害他人性命的罪犯绳之於法,而是受制于金钱、权力交互等影响网开一面的话,那么依法治国永远都是一句空谈的口号。


或许保全下朱高燧的性命,可以让死伤者的家属获得更多的经济赔偿,但死伤者的家属该怎么看这个国家。


而朱高燧的侥幸生存,又会对这个国家造成多么严重的思想上的恶劣影响。


所有人会感慨,有钱、有权,真好。


只要有钱、有权,那么即使是非法剥夺他人的性命,也可以通过不停的居中活动和积极赔偿来赎命。


鲜活的人命啊,就这么开始分出了贵贱,开始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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