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吸血鬼,不是僵尸,不是鬼魅。
因为这座古堡是哥特式建筑,里面纵然真的有鬼怪,也只能是吸血鬼。
这就好比,兰若寺里面不可能是伊丽莎白·巴托里,哥特古堡里面当然也不可能存在聂小倩。
古堡虽又细又长,内部圆拱形的大厅却极其宽敞,城堡四壁悬挂着一些身着绣金黑袍、形状怪异的人像。
大厅正中间处,供奉着一条冲天向上的异形石柱,更显诡异莫测。
一个身着绣金黑袍,腰悬长剑,带着青铜面具的人,走到石柱前,轻轻的拍了拍,按动了石柱上的机关。
“吱呀”一声,石柱下方裂开了一道门户,绣金黑袍大步走了进去。
古堡下面是一座巨大的地宫。
暗道是条宽阔的回廊,四壁均是用花岗岩雕凿而成,没有壁画,墙壁上镶嵌着一盏盏三层八碗的骷髅铜灯。
灯碗里并非橙黄色火焰,而是如妖似魅的蓝绿色,地面是百斤青石铺成的台阶,盘环曲折,不知通向何方。
地宫大厅陈设着一张硕大无比的圆形石台,台面等分为九份,每一份的中心都设有一只青铜扳掣和一道剑槽。
石台周围,安放八只青铜铸就、碧身红睛、张着大口、仰面向天的蟾蜍。
石台上方,八条青铜铸成的飞龙腾空横亘,青龙口中衔珠,面向下方的蟾蜍,赫然便是传闻中的地动仪。
石台前有五个人恭敬地站立着,他们头戴青铜面具,身着绣银黑袍,腰悬长剑,每人面前都有一道剑槽。
脚步声响,绣金黑袍走进大厅,站在九个位置中的“中宫”。
五人齐齐躬身行礼:“尊神。”
“尊神”道:“免礼!”
这个绣金黑袍,赫然便是黑衣社的黑衣天王,经过无数残酷选拔,打败一切竞争对手,脱颖而出的首领。
“知道为何少了三人么?”
“请尊神训示。”
“你们应该听说了,咱们此次的标靶武功高深,那三位圣骑士,便是陨落在此人枪下,他是我们的仇人!”
黑衣天王的声音非常清脆,听起来像是二十来岁的少女。
实际上确实如此。
黑衣社九位高层人物,除了坤位圣骑士外,其余全都是女子,年龄最大的乾位圣骑士,今年也未满三十。
“她们的陨落是值得惋惜的,但却不是毫无价值,我们的天神已然发下了谕旨,我们的大业即将成功!”
黑衣天王举起了宝剑,其余五人一同举起宝剑,口中高声呼喝。
同生死!
不相弃!
治甘凉!
成大业!
“大事即将成功,无论付出多少代价,我们也决不能退缩,甘凉是我们的甘凉,是属于黑衣社的甘凉!”
“是,尊神,为了大事,我们必然赴汤蹈火,刀山火海,万死不辞!”
……
沙漠绿洲。
李瑾瑜正在看夕阳。
不知为什么,李瑾瑜近几日非常喜欢看夕阳,好似夕阳中有珍珠宝贝、绝世美人,不看会后悔终身。
长枪静静的立在身后,这杆刚刚铸成不足两月的长枪,枪下已经有数百条亡魂,着实算是饱饮鲜血。
持着这样一条长枪,江湖人说李瑾瑜是煞星转世,倒也不算胡言。
李瑾瑜却也无奈,江湖单打独斗可以用刀剑拳脚,倘若冲锋陷阵,自然是长枪更加方便,难道用温柔?
拿着一尺多长的温柔冲阵,不让人笑掉大牙才怪,纵然凝聚三尺刀芒,消耗太大,经不起长时间的冲锋。
或许,就连李瑾瑜都没发现,自己真的越来越喜欢身后这杆长枪。
琵琶公主悄然走到李瑾瑜身后,轻轻抚摸着李瑾瑜的长枪,柔声道:“这便是李爵爷冲锋陷阵的神枪么?”
李瑾瑜笑道:“你觉得寻常?”
琵琶公主道:“我觉得奇怪,枪头上并没有杀气,也没有血迹。”
李瑾瑜道:“那是因为握枪的是你不是我,这是我的兵刃,只会感受我的战意,因我的战意而爆发锋芒。”
琵琶公主道:“我听人说,汉人的天才人物,尤其是练枪的,总是喜欢平定边患,开疆扩土,封狼居胥。”
李瑾瑜道:“或许吧。”
“李爵爷是何想法?”
“处在什么位置,内心便会有什么想法,江南道巡察使,便是再怎么想饮马瀚海,也没有那个机会。”
“如果给你这个机会呢?”
“你的意思是,想让我帮你平定龟兹国的内乱,助你父王复位。”
“你果然知道。”
“这并不难猜。”
“你会答应么?”
“你父王比你更清楚我的价值,你猜他为何不亲自与我说这些?”
“为什么?”
“因为最近两年,西域三十六国只剩下三十个,他不想引狼入室。”
“李爵爷会如此么?”
“当然不会,草原风起云涌,除非必要情况,否则大周不会随意树敌,多个朋友,总比多个敌人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