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叶阳白柳扬起下巴,双手抱胸,居高临下地看着陈兴。那略显鄙夷的眼神,仿佛在说:“算你识相!”
“你先回去吧,我自己能行。”陈兴说道。
“小心点儿。”叶阳白柳关心地说道。
“嗯。”说完,陈兴披上破旧的旅行袍,背起用防水布包裹的狙击枪,出了房门。然后顺着满是涂鸦的通道、嘎子作响的楼梯,下了楼,走出旅馆。
现在是凌晨两点多,外面一片漆黑。相隔着三五十米,才有一盏昏暗的路灯。
片刻之后,沿着两侧堆满报废车辆、杂草丛生的碎石路,陈兴来到了一片低矮的窝棚区。
放眼望去,灯光如萤火,星星点点,透出了木板和铁皮拼凑的窝棚,以及大片大片满是五颜六色补丁的帐篷。
这里就是五号贫民区,孙勇的地盘。
几天前,有人看见孙勇把他的生活助理赶出了营房。所谓的“生活助理”,其实就是“床伴”的代名词。
陈兴得到这个消息,马上就潜伏了过来。因为他从狗王那里了解到,孙勇这个人比较好色,估计用不了几天,就会耐不住性子,过来地盘上物色流民中的年轻女孩。
果不其然,昨天下午,负责盯梢加油站的小杨就看见孙勇的副官开着吉普车过来加油。很明显,孙勇有行动,而这个行动,十有八九是过来贫民区物色女孩。孙勇有两个贫民区的地盘,五号和十三号,但无论是哪个先哪个后,终归都是会来的。
包裹在旅行袍下的陈兴,在帐篷与窝棚之间行走,很快就来到预先搭好的帐篷里,架上枪,盖上布,趴在里面,瞄准着道路的方向。
这里位于一处高地上,视野相当开阔,只要孙勇坐吉普车来,就肯定能看见。而且四周有不少帐篷,十分隐蔽。
陈兴安静地等着。一直以来,他的耐心都很好。由于身体素质低,他只能放弃近战,尽量把战斗控制在中远距离上。而身为狙击手,或是偷袭者,最重要的就是耐心。
有的时候,他可以在一个地点连续埋伏几天。全神贯注,一动不动。
陈兴的家乡有一句话老话:“笨鸟先飞早入林。”他天赋不行,就用后天补足。上一世,他之所以能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活上十五年,全是因为这个理念。
别的不说,沉稳、耐心、谨慎,这些优秀的品质,他一个不缺。
“轰轰轰……”
早上六点过半,天刚亮不久,一阵发动机的声音打破了五号贫民区的平静。正在帐篷前煮早饭的流民纷纷抬起头,望向声音的来源。
只见两辆吉普车由远至近地开来,车上坐满了全副武装的守备队员。
他们的队长孙勇,戴着一副大墨镜,坐在副驾驶位上,叼着根大雪茄,身体随着车辆的颠簸而轻微晃动,一副悠闲随意的模样。
与此同时,一个十字准星锁定了孙勇的头部。稍微停留了几秒,就开始向侧面平移,最终锁定了正在开车的人。那人是孙勇的副官,据说他们是堂兄弟,孙勇最为倚重的人。
“嘭!”
孙勇的目光在道路下方的贫民区里来扫来扫去,寻找着好看的女人。突然之间,一个沉闷的枪声响起,然后他就感到脸上一热。
转头看去,一具无头尸体正开着车,血从脖子里不断地喷出来,浇在他的脸上。饶是他身经百战,也被吓得魂飞魄散,立即翻滚下车,摔得七荤八素。
一击得手,陈兴立即收起枪,用防水布包好,背在身后,出了帐篷,朝孙勇的反方向走去。
虽然他很想杀孙勇,但这样做,肯定会引起镇长的不满,不利于他现在的发展。所以只能先打断对方的臂膀,削了对方的爪牙,让对方痛不欲生。
想杀他的人,他从来都不会手软。孙勇是继续和他斗下去,直到镇长做出选择,还是和他握手言和,维持表面上的和谐,他都无所谓。
回去后,不出陈兴所料,第二天上午,孙勇就带着价值上百金币的礼物,和镇长助理小伍一同来到地下水站,和他把酒言欢、称兄道弟。
席间,副官被刺杀的事情,孙勇只字未提,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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