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在朱倩倩生日派对上大醉了一场,就连陈婕也安生多了,一连好几天都没来找林书涵。沈梦瑶依然在她外婆家休养,这两天偶尔在群里也会说几句话,看样子心情好多了。
萧肃自从到了美国,几乎每天都有一个远洋电话打来,饶有兴趣地跟林书涵聊看到听到的新鲜事,但是由于时间差,每每接萧肃的电话,不是困得不行了就是还在迷糊中。
其实萧肃不是不知道他打电话来的时间有点不对,但是如果在这边的白天打来电话,林书涵不是忙着接不着,就是接通随便说几句就挂了,似乎有忙不完的事情。只有在清晨或深夜了,她才会迷迷糊糊不挂自己的电话,甚至有时打着打着,萧肃都能听到林书涵已经睡着的呼呼声,但心里依然暖暖的,仿佛自己就陪在她身边一样。
就这样,也算是林书涵重新做人以来经过了一个多星期惊心动魄之后难得的三五天清闲日子。当然,还有个原因是利比亚要打仗了,而远天船业在那边有一些工程项目,腾啸天必须赶过去处理,前后大约要一个星期。
这天林书涵起床后,想起暑假已经过了快一半,而自己的暑假作业似乎根本没动,想不到啊,时隔十多年,居然还要面临暑假作业,当然,还有高考。
金成武依然老老实实地随叫随到,所以,当林书涵一个电话说要去学校之后,不到十分钟,那辆低调的豪车就停到了小区楼下。
到了学校,林书涵并没有直接去图书馆,这个时间段,学校小池塘的荷花该是开得正好,前几次都是来去匆匆,也没心情去观赏。这几天下来,自己不仅适应了这个身体,也逐渐适应了身边的人和事。
感觉本尊之前过的生活还是挺舒服挺简单的,除了父母双亡是个孤儿有点可怜外,其他真的可以说是要什么有什么。如果按照这个趋势生活下去,根本不用去羡慕那些嫁入豪门的女明星嘛,因为自己就算是豪门了。
也不用妒忌那些男朋友帅得一塌糊涂的,因为自己身边随便捏几个都帅到爆。还有单纯直率的闺蜜,腼腆老实的保镖兼司机,人生如此,还有什么遗憾啊。只是不知道,自己原先身体里的那个灵魂,会不会后悔从一个公主变成平民啊。
坐在水塘边的石头上,林书涵微微眯起眼睛,虽然因为没怎么打理,这个小水塘不仅水不够清澈,连本该盛开的荷花也有些稀稀疏疏,但一阵微风卷来,依然带来了夏天特有的浓郁花香,倒是让人感觉身心舒爽。
“灼灼荷花瑞,亭亭出水中。一茎孤引绿,双影共分红。”
林书涵有感而发,想起这首《咏同心芙蓉》上半段刚出口,就听到有人附在耳边,悠悠的声音一个字一个字地钻到了心里。
“名莲自可念,况复两心同。”
混着花香的男子的气息干净又清冷,吹拂在林书涵的耳边,拂过她耳边的绒毛,传到了全身。
林书涵一愣,随即快速地转头,脸颊擦过滑腻的一处,正对上一双清澈透亮的眸子。
她噌地蹦了起来往后退了一步:“郑皓宇,你有病啊,喜欢在人家耳边说话。”说着边用手在脸颊上擦了擦,心想:刚才撞到的应该是郑皓宇的鼻子吧,嗯,没错,感觉上肯定撞到的是鼻子!
郑皓宇看着林书涵微红的脸,弯着的身子慢慢直起来,冲着她微微一笑,然后抬起右手,用食指轻轻地点了点自己的嘴唇。
不可否认,郑皓宇长得确实比萧肃好看,白玉的指尖,浅红的唇瓣,那一身空灵的气质,此刻交织出一种别样的妖娆。
但这一动作却看得林书涵浑身一震,心里想着:笑你妹啊,每次遇到你这个腹黑男就特别倒霉。第一次在公交车上就闹出个走光,后来又被萧肃绑到山上,再之后在琴房遇到,结果一出门就被打晕弄进了派出所。在朱倩倩的生日派对上,要不是这个连酒精都会过敏的怪人,还一手烂色子,自己也不会大醉然后被腾啸天占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