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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十(1 / 2)


刘大壮的笑声太刺耳,可是王志安却不能表露出来,他忍着恶心,一口一口地将碗里的米饭吃下去……吃下去,他才有希望,吃下去,他才能报仇,才能找到弟弟,才能救自己。


他狠命地吃着,却关注着身边的动静……那个据说是□□给他安排的帮手……在哪儿啊?


就在他抬起头去找帮手的时候,一耳光顿时抽得他头昏眼花,再转头去看,竟然是刘大壮,一脸的愤然,指着他怒骂:“你个畜生啊小畜生!你看什么你看?难道你是要瞅着时机逃跑?”说着,老头儿还卷起衣角擦了擦眼泪,“畜生啊!白养你这么多年!”


王志安没回答。


他也真是没话好说。不管说什么,这一家子都会以“恩人”的姿态自居。他们挟恩求报本是正常人的思维,可是王志安自认这么多年了,就算欠了他们三百块的卖身钱,可是之后他带了几年的孩子,算不算工钱?不仅带孩子,他还得里里外外安排这个家,把他们一家人伺候得跟老佛爷一样,难道这些都是不算钱的?


就当这些不算钱,之后他被送去工厂做工,这么多年,再加上加班费,工资难道抵不过那三百块的卖身钱?


欠的再多,当年的那么一点点的感激之情也早被这一家子的虐待给磨平了……何况,王志安不是什么都不懂的五六岁,他当年九岁,九岁了啊!


这一家子买他回去就是为了干活、赚钱、养家。


刘大壮自己儿子生得晚,三十大几有了个儿子自然宝贝得不得了,也舍不得让孩子吃苦受罪,因此他才想到买个年纪大点儿的,一来照顾自己儿子,二来还能帮家里干活,最多就是添双碗筷而已。


只是年纪大的不好找,他求他表哥帮帮忙,他表哥也仗义,三百块钱吃了顿饭,就把孩子领到他面前了。


不过这些,他可从未给这个便宜儿子透露过口风,因此他也就一直以来都以恩人自居。控制着这个便宜儿子,得到好处,丢掉坏处……可现在,这便宜儿子竟然想要找亲生父母!?


刘大壮气得不轻。


刘大壮也觉得就算他最开始想法不是那么好,可是他养了这兔崽子十来年总不是假的吧?这白眼狼怎么敢回去找他亲生父母?简直不是人!


气愤非常,刘大壮也不打算多说什么,只是交代让王志安留在家里,等着跟他那个未婚妻结婚。


说到王志安的未婚妻,这就又有话说了。


这未婚妻比王志安大了十几岁,早年在外面打工,三四十岁了回来老家,说是带了许多钱回来准备结婚生孩子了,而刘大壮一瞧这事儿不错,就给王志安安排上了——王志安年轻力壮,长得也干净整齐,那打工回来的女人一瞧就满意了,两家开始商定结婚的时间,也完全不管王志安个人意愿如何。


按照刘大壮所说的,只要这有了孩子,王志安就跑不了,他跑,跑了马上就能给他逮回来!而且他跑了,那就更有意思了,电视节目里多少抛妻弃子的陈世美呢,就等着王志安去学一学,到时候啊可就天下的道理都跑到他老刘家来了!


越想越觉得这主意不错,何况那叫张巧巧的女人还给他们家不少的钱,也能让他直接给亲儿子先定下个媳妇儿来,真是怎么算怎么划算。


刘大壮心里美啊,想到自己儿子马上就能定亲,就能给他老刘家传宗接代,他的心里就不仅仅是美了,看着王志安老老实实的样子,他也就觉得顺眼了许多——总归,管他原来是金枝玉叶,现在到了他手里,就得老老实实的土里刨食。


心思不那么复杂,刘大壮抓着烟袋在院子里溜达溜达,透过院子的这方天,他似乎看到了未来的美好景象……一个被他绑在身边的奴才,一个嫁给奴才的女人,还是有钱的女人……这生活,得多美,多美。


就在刘大壮沉浸在美得很的梦幻之中的时候,一声惨叫,把他惊了个激灵。


他一转身,抬起脚就往尖叫的方向跑去——难为他五十来岁,跑起来飞快,堪比刘翔。


冲到门口去打开门一看,竟然是个小男孩,眉毛特别粗,还有个小板牙,像只小兔子似的,但长得极好,比村长家那个细皮嫩肉的儿子还要好。


男孩长得好看,但是看起来还有点儿怪,他眼毛长,眉骨高,瞧着有些像是电视里的小洋孩儿,但好在是黑发棕眼,总是国内常见的样子,不然的话,刘大壮哪儿敢一把抓着男孩儿就往自己家里拽?


“放开!啊啊啊——放开我——”


男孩的声音也不像是国内人,他夹杂了一种难以用语言表达的口音,反正绝对不是本地人也不像外地人倒是很像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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