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儿,彭父从病房里出来,对他们两个说:“你们刚下火车就到这里来了,连口热的没有吃吧?我知道这里有哪家好吃的,带你们去。”
白露内心里泪流满面想对彭父说:没有必要,我们自己大人了,也能找到好吃的。她想和君爷单独在大理找个地方慢慢享受午餐。
可彭父心里觉得很亏欠他们俩,非要请他们吃一顿再说。
“阿姨一个人怎么办?”白露使出杀手锏。
“没有关系。她自己也觉得好多了。刚医生给她换过了药。我们吃完饭回来,她烧也该退了。”
没想到病人和病人家属比他们还乐观。白露姐姐只能摇白旗投降。
这时候,君爷插了句声:“伯父在这里陪阿姨吧。阿姨退烧的话,要多喝水,可能要换掉衣服。这些都需要家属在这里帮忙。”
彭父呆呆地看了君爷一眼,君爷的话没有错,只得说:“那么,等阿芳到了——”
“伯父别急。你看看有什么需要买的,我和白露去吃饭时,帮你和阿姨买回来。”
听到他们不是就此走了,可以有机会报答,彭父放了心先让他们走。
白露走出医院时还觉得浑浑噩噩的,不知道这个弯怎么被君爷转过来的。走到门外,忽如其来一道风,让她打了个哈秋。
君爷扬手招车,听到她这一声喷嚏,回头看着她,说:“气完了没有?”
气什么气?她有气吗?
是,刚出来那会儿是生气了,可也就一阵子。他以为她那么小家子气吗?
白露白他眼神时,擦过他身边,他伸出的大手握住她手腕,低声说:“我知道你不是爱生气的人。但是,我们好不容易两个人出来一趟。要是你不喜欢在外面吃,我们现在去买菜,回客栈做饭。”
君爷闷骚归闷骚,永远却绝对是个聪明人。很快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了。
这点,是陈木头永远都比不上的。
终于有了时间,有了空间,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对这个时刻,她是盼了多久。白露忘记了。
出租车停在了菜市场门口。
下了车之后,白露跟在君爷后面走了两步,发现他在面前停了下来。
“怎么了?”
“握着我的手,人太多了。”君爷说。
他的手伸出在她面前,不高的高度,刚好在她的手面前,没有特意,旁人看不出来他的动作。
白露想,为什么他不直接拽住她的手,像电影电视剧里一样,让人感受到奔放的激情。
没有,他的冷静始终贯彻他的人。
她的手伸出去握住他的手时,也没有任何特意,轻轻一握,现在回想起来,他们自从谈恋爱开始到结婚,有这样握过手吗?没有。
真奇怪的感觉,被他这样握着手,比她经常挂在他臂上,贴在他身上,更不可思议。因为后者会显得她总是靠在他身上,她在赖着他,而握着手以后,变成他在带着她。
她的主动变成了被动,这个感觉,不赖。
前面的人比较多,为了快速穿越一群人,她被他拉着加快了脚步。还好是穿着布鞋,否则,她这是穿着高跟鞋好像铤而走险地走钢丝,在人群里面被挤成面条的情况下,艰难地挤了过去,速度还需要很快。
君爷拉着她,突然好像想起了什么,回头,望了眼她脚上穿的。
貌似,他没有忘记她几乎到哪儿都是穿的一双高跟鞋。
“今天你穿了布鞋。”君爷吃惊的目光,好像她这个白家公主从来不该穿布鞋。
白露的脚,穿什么鞋会不好看,都好看,像脚上这双妈妈豆豆鞋,还是小包子帮忙给挑的。
“舒服。”白露冲他挑了挑秀眉,“不好看吗?”
“你穿什么都一样。”
为什么不把一样两个字变成好看,白露心里叹着指望君爷甜嘴除非太阳从西边升起。君爷最大的本事,就是能把一句好话硬生生掰成一句让人心里听了不太舒服的。
她是太了解他,太习惯他了,以至于现在无时无刻听到这些话,都变成麻木,无动于衷,气都不会气。
君爷是实在主义,加了句:“出来旅行是该穿方便的,舒适的鞋子,高跟鞋出来旅行不方便。而且你个子高,没有必要一定穿高跟鞋。”
看来,他是比较喜欢她不穿高跟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