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已经两个世纪过去。
李英琼看向窗外的大海,同样、太平洋的涛起涛落,她也看了有两百年。
不得不说,长眉真人的眼光,果然毒的天下无人能及。两百年前他看好的几个人,当年刚来东海时尚是诸位的后辈,如今全成了修真者中的佼佼者。譬如荀兰因带着两个女儿齐灵云和齐霞儿,隐居在夏威夷附近。如今三人封决沧海,实力已经成为与峨眉若即若离的另一股势力,被戏称为“三霄仙子”。
齐夫人与齐掌门和离,而齐掌门居然不是齐夫人十合之敌,曾是东海百年来最大的新闻。
而当初籍籍无名的李英琼和陆灵梦,如今更是被尊为“罗天教主”与“海天教主”!
盖因值此末法之世,李英琼以手中三尺青锋和强绝的剑术,生生于崩溃的修道体系中,以鲜血重新梳理出新的秩序!她外屠魔头,内立规矩。修真者对她可谓是又敬又怕,因此被尊为以严厉苛责著称的“罗天”之名。
而陆灵梦则是别出机杼的将仙术与科技结合,创造出一系列让人惊叹的产品。然后灵梦主动与“海天记”商号建立商路,聚集起极大财富的同时,还为修道中人周转生活物资,泽被万里,被尊为“海天教主”。
可那又如何?
在元气衰落的今时今日,其实修仙界的大部分人已沦为普通人——战力惊人的李英琼能为他们提供安全感,足以感激;而为人四海的陆灵梦拥有强大的人脉,即可以维持他们的生活水平,还能提供让这些人或他们的后代返回现实生活的通道——这才是二人备受推崇的根本原因。
此外修仙界便百年无事。
虽然当初“长眉之约”的期限为一百年。可真正过了百年之后,天地元气已经衰落得不成样子,而且眼见着还要进一步衰退下去。这种情况下,还回去干吗?先不说华夏的灵山福地未必比这边好上多少,而且还有陆远那个大魔头在,不知道多危险!更何况就算想人间显圣,做一朝国师道祖,也要有那个元气可供挥霍啊。
没有强大的仙术做后盾,如何与凡人的坚船巨炮相抗?
如今人人“备战备荒”,就是在自家的海岛上辛勤耕耘,种植灵米灵果,收获后一一储备起来,等待最严苛的时代到来。如何对抗天地大劫,才是这时候修仙界的主流,甚至陆大魔头的消息,都已经好久无人提及……
李英琼叹一口气,站起身来向门外走去。
她手伸向架子,却与挂在上面的宝剑擦肩而过,取下的是一柄短药锄。如今的天地灵力,除了山凹、水涧处还有些许灵力残留之外,大部分区域灵力已经稀薄得不堪再用——哪怕是种灵米也会退化成凡米。于是前几日,海天教主陆灵梦又为大家找到新的办法。
她免费分发了一批人参种子。
人参这种植物,最善于收集灵力。不过因为储存比率远比灵米灵果低下,因此之前一直为修仙者所排斥。不过如今将人参种在残留灵力处,却正当用。别看如今人参看着不起眼,或许百年之后,就是一批珍贵至极的储备粮!
说不定到那时,极品飞剑都换不来一根百年灵参……想到这个,哪怕是心坚如铁的李英琼,也感到一阵阵凄凉和迷惘。这个时候,她真的很羡慕陆灵梦那副总是没心没肺的快乐样子。如果她知道陆灵梦有飞仙舰上的无尽灵气源做后盾,根本不鸟甚么天地大劫,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百年前的李英琼定会提剑便砍!可如今的李英琼,多半会置之一笑罢……她已经习惯了如今这种安贫乐道的生活。甚至觉得……或许,修仙本该如此。
就像今日忽闻长眉归来——这个堪称两百年来,修仙界最震撼的消息——李英琼也不过是在电匣子里听到,然后……就没有然后了。长眉再重要,也不如抓紧时间种一茬人参重要。难道长眉还能像两百年之前,将所有人护在羽翼之下吗?或许有人期待着,但已经“野惯了”的李英琼对此毫无兴趣。
长眉拒绝了重建峨眉,不过他说自己在三十三天外,新立一个剑派名曰“蜀山”——这意味着长眉真人的修道理念发生了天翻地覆的转变,因此才需要放弃峨眉、重立道统。
长眉带回来的消息还有很多,譬如准确的“天地大劫结束时间”等等,这些消息很是振奋人心。不过李英琼更关注的,还是关于那个大魔头的消息。可惜长眉仅仅说了一句,“吾与陆远于天外天尘战两百余年,势均力敌!后陆远见此世无趣,径自破空离开,遁去无踪!因此老夫无胜也无败……”
不知为什么,听到这里,李英琼很想笑。她总觉得,自己似乎能想象出最后大魔头那惫懒的样子。
李英琼顺着山势攀援而上,看着顺眼的位置便刨个坑,随手将人参种子撒在山间。哪怕陆灵梦特意交代过,这是最好的人参种子,依旧如此。能长出来的自然会长出来,长不出来的呵护也没用,李英琼的动作中充满了以身合道的味道。
海上日落,她重返回自己建在悬崖上的小屋。
只是离开半天,房屋内似乎多了种熟悉的味道,是海风?李英琼关上窗子。
房间不大,但应有尽有,李英琼并不会刻意让自己吃苦。她将锄头放下,净手,随手打开了电匣子——其实是老式收音机,个头有一个行李箱那么大。自从“海天记”在海外几个大岛上建了铁塔之后,哪怕远在海外,也能用上这种叫电匣子的好玩意儿。
修仙者甚至拥有自己的波段和电台,当然,大老板都是首富陆灵梦。
“皇帝陛下在内阁与军方代表的见证下,启封圣祖铁棺,宣读圣祖遗诏……宣布自五月二十日起,改制曰‘君主立宪’,自此虚君之位,君在法下!另改组内阁为议会,分之以上议院与下议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