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白人军官看不上印度人绝对是有理由的,就连简单的疏通道路,那些印度人都做不好。
英军所有的驻印部队,军官都是由白人担任,普通印度人就算是表现再优秀,最高也只能到军士长这个级别。
这其实很打击印度裔士兵的积极性,几亿人的国家,表现优秀的人其实也不少,但是在印度这种地方,如果他们是低种姓出身,那么他们就永无出头之日,不仅仅是高种姓的婆罗门们不给他们机会,就连英国人也不会给他们机会。
这个现状其实是很让人绝望的,如果罗克出生在印度这种国家,恐怕也会想尽一切办法离开,脱离这个环境。
所以最后造成的结果就是,有能力的年轻人一代又一代的外流,没有能力的就只能随波逐流混日子。
英军部队的印度人基本上都是这种状态,他们就算是表现再好,也不可能成为军官,所以当兵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份养家糊口工作而已。
也不对,印度裔士兵的薪水,大概是无法养家糊口的,能养活自己就不错了,他们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就是他们使用的步枪,还是已经被新编第一骑兵师淘汰了的马蒂尼·亨利,所以用马尔斯·霍华德的话说,白人军官日常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看好士兵们手中的武器,要不然很多士兵是会偷偷把武器卖掉换钱的。
命令下达之后就被层层分解,然后罗克就看到白人军官拿着鞭子向放羊一样,赶着那些印度裔士兵去清理障碍。
这些鞭子是用布条缠着铜条做成的,与其说是鞭子不如说是短棍,罗克注意到一个动作缓慢的家伙被白人军官斥责,然后几名大头巾拎着这种短棍过来,劈头盖脸就是一顿狂砸,下手凶狠程度简直让人触目惊心。
动手的和挨打的其实都是印度人。
“对付这些懒猪,不用鞭子不行,他们不看到鞭子是不会行动的。”马尔斯·霍华德冷漠脸,这一幕大概也是习以为常。
“警戒,对面500米处有不明身份的人正在接近——”卡车上的机枪手站得高看得远,他们配备有望远镜,一直都在观察。
罗克离开约翰内斯堡的时候,将十几辆卡车改装成装甲车一并带到印度。
改装其实就是往车厢上加装钢板,又给车顶位置的机枪手加装护盾,这样一来卡车的速度虽然大大降低,但是防护力大大加强,在印度这种地方是可以当坦克用的。
遇袭之后的第一反应,最大程度反映出不同部队之间的差距。
机枪手示意警戒之前,a连的官兵已经做好了应对准备,五辆装甲车一字排开车顶位置的机枪手严阵以待,其他士兵都在装甲车后面整整齐齐的蹲着休息,等待军官们的下一步命令。
廓尔喀部队之前还是行jūn_duì 形,得到提示之后也没有多慌乱,他们还能保持冷静,也在等待军官的下一步命令。
这些廓尔喀士兵的身高普遍都不高,大概一米五左右,不过他们这个一米五和日本人的那种罗圈小短腿不一样,身材比例还是很不错的,虽然看上去瘦弱了点,但是给人的感觉却很精干。
关键是他们腰间的狗腿弯刀实在是太凶悍了,这种狗腿弯刀其实又叫廓尔喀弯刀,因其设计的前宽后窄,刀身很厚实而刀刃又非常的薄利,整体看上去形状就跟“狗腿”非常相似,故而也称作“狗腿刀”,这种刀其实是一款非常优秀的反曲刀,具有超凡的劈砍功能,适合白刃战和丛林之中开山劈路之用,同时也是一款优秀的野外求生刀具。
狗腿弯刀是廓尔喀雇佣兵的象征,罗克已经弄到了几把狗腿弯刀送回尼亚萨兰兵工厂让工程师们进行研究,接下来狗腿弯刀也会成为尼亚萨兰部队的第一款制式军刀。
相较之下,印度士兵表现就没法看,他们的好奇心真的大得很,明明有不明身份的人正在接近,在战区这个“不明身份”就跟敌人差不多是一个意思,他们却没有任何警戒的动作,还是乱哄哄的围成一团,有人居然试图爬到汽车上登高望远,结果又被白人军官一把拽下来,然后一群人围上去又是一顿卯。
好在警戒很快就解除,过来的人打着白旗,走进了才发现,居然是罗克认识的拉克希米。
嗯,就是那个没有跟罗克送礼的拉克希米,发生暴乱的钠克拉地区,就是拉克希米的领地。
“勋爵,我的家已经被暴徒占领了,他们把我们赶出家门,却把女人们全部留下来,那些暴徒都该死,请你一定要全部杀掉他们——”拉克希米这会儿认罗克就认得清楚得很,虽然罗克是和马尔斯·霍华德站在一起,拉克希米也没有认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