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4月22号,港岛,浅水湾天主大教堂。
已经到了深夜时分,月上中天,万籁俱寂,马路上的街灯早都熄了,黝黑一片,恍若鬼蜮。
“当啷啷~”
一阵刺耳的噪音响起,撕碎了静谧的夜,教堂面前的马路上,一个窨井盖突然弹飞上了半空,重重的翻滚在马路上。
几乎就在井盖飞起的同时,一道漆黑如墨的庞大身影,也猛地从下水井里飞了出来。
“轰~”
这道巨大的身影重重的砸在马路上,随即缓缓的直起身子,足有2米多高,浑身上下都湿漉漉的,沾满污秽,恶臭难闻。
这怪物狭长的眼睛呈现出诡异的灰白色,没有瞳孔,两根锋利的獠牙露出唇腭,背后还拢着一对硕大的肉翅。
长得好像是一只没毛的人型蝙蝠,恐怖至极,如同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魔。
“呼~呼~”
怪物喘息如牛,朝着教堂方向走了几步,身形迅速的收缩蠕动,飞快的变成了一个身材消瘦,浑身赤裸的白裔男人。
就在此时,不远处的街角,传来一阵喧闹,一群头上绷着红箍的矮骡子,正打着手电,提着砍刀棍棒,挨家挨户的敲门翻查。
能给煞神办事,这可是无上的荣光,求都求不来的机缘,虽然报酬有限,但是港岛所有的矮骡子依然全都疯魔了,热情爆表。
这活可是为民除害,追杀洋鬼子,听着就特么提气,最关键那些平时耀武扬威的绿皮狗也不敢多事,民众知道原委之后,也表示理解。
港岛矮骡子这两天扬眉吐气,爽得都没边了!
三大社团之外的那些矮骡子,甚至连报酬都特么不要,自发自主的加入进来。大风小说
现在,港岛街面上最少有15万人都在翻找血獠化身的戴森威尔逊,天罗地网一般。
这不,现在都已经深更半夜了,这群精力旺盛无处释放的家伙,依然不眠不休的满街乱晃着,敬业的不得了。
所有矮骡子都有一个共同的想法,企图能有所发现,就此入了煞神爷爷的青眼,一步登天。
听到了不远处的动静,白裔男人的眼神之中闪过一丝怨毒,随即低头看了看自己精赤的身体,恨恨的抿了抿嘴唇,身形一闪,突兀的消失在了原地,无影无踪。
没一会,这群矮骡子晃悠到了教堂的跟前,一個眼尖的小个子,猛然看见地上翻开的窨井盖,慌里慌张的大喊大叫:
“猫哥,你快看,快看,那边的井盖翻开了!”
“嗯?”
叫猫哥的,是个刀疤脸汉子,一听这话,马上用手电晃了一下翻落在地上的井盖,快步走了过去。
地上除了翻落的井盖之外,还有满地污秽,臭气熏天,以及几个恐怖的模糊脚印。
这脚印足有半米多长,依稀可见三根修长的尖趾,傻子也能看懂,这特么绝对不是人类留下的。
“扑街,我的亲娘呀~”
彻定看清之后,猫哥吓得手电落地,一屁股坐在地上,脸色惨白,哆哆嗦嗦的说道:
“吹,吹哨,马上吹哨,赶,赶紧找条子~~”
一个小时之后,杜蔚国,兰斯洛特,九叔,雷娜,领着大队人马急三火四的赶了过来,第一时间封锁了现场。
这会,地上的脚印已经干透了,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臭味,可能是由于污秽的缘故,马路上留下来一串还算清晰的印记。
甚至还留下血獠了变幻的过程,先是三根尖趾类似鸟类一样的脚印,随后变成了正常人类的足迹。
“就是它~”
兰斯洛特只是扫了一眼,就笃定是血獠的脚印,只不过他的目光闪烁,有些欲言又止。
“怎么?有什么问题吗?兰斯洛特。”
杜蔚国眼神犀利,瞬间就看出了他的神色有异,兰斯洛特沉吟了一下,语气略带犹疑:
“血獠狂妄,骄傲,残忍暴虐,普通人在它面前,甚至连个蝼蚁都不如,随手就捏死了,它为什么~”
听到这里,雷娜插了一句:
“兰斯洛特先生,你之前不是说过,血獠惧怕阳光,白天会被大幅削弱吗?”
兰斯洛特点头:
“没错,不过它就算再虚弱,也绝不是普通人能对付的,它完全可以杀光警察之后,大摇大摆的从容逃走。”
兰斯洛特低头,凝视着地上的狰狞脚印:
“所以我想不通,它为什么选择会钻进下水道?卫斯理,港岛除了你之外,难道还有其他的顶尖高手,能把它逼得如此狼狈?”
听见兰斯洛特的问题,电光石火间,杜蔚国脑海中瞬间涌出了一个想法,血獠应该就是被自己给逼进下水道的。
当时,自己利用心灵传输瞬移到了文华酒店顶楼,这家伙必然是感应到了致命危险。
白天是它的虚弱期,和死亡比起来,面子也就不值一提了,所以它才会选择如此狼狈的方式逃之夭夭。
九叔听不懂他们之间的对话,只是盯着地上的脚印,目光灼灼,若有所思:
“看这个脚印,血獠最多也就离开一个小时,这么大的味道,应该没那么容易消退吧?”
一语点醒梦中人,杜蔚国豁然大悟,目光如炬,马上低头看向夜魇,黑狗会意,用力的抽了抽鼻子,猛的朝着一个方向追了过去。
夜魇四脚生烟,速度快如闪电,尤其这种平整的路面条件下,更是快得如同一道黑光,无与伦比。
如果是在自愈升级之前,在这种情况下,杜蔚国根本就追不上夜魇,即便现在,也跟的相当勉强。
连杜蔚国都追的困难,就更不用说其他人了,包括九叔在内,只一个路口就被落在后边,甩的无影无踪。
唯一能跟上的,就只有老帅哥兰斯洛特,他赶路的方式很独特也很威猛,与其说跑,不如说是跳。
每一脚踏在地面上,坚实的沥青马路都会龟裂好大一片,留下一个深深的脚印,他的身形借势向前猛冲不下5米,势如奔雷。
一狗两人,在大街小巷之中你追我赶,风驰电掣,极速奔驰了足有一个多小时,直到北角码头附近,才将将停住脚步。
前面就是港岛的内海了,这个时间,深更半夜,水面上空空荡荡,漆黑一片,别说大船了,连一艘小舢板都特么没有。
夜魇彪悍,百无禁忌,唯独怕水,它停在岸边,畏惧不前,朝对岸怒吼着。
杜蔚国站在它的身后,汗流浃背,抹了一下额头上的汗珠,眼中喷火的望着对岸,忿恨的骂了一句:
“这杂碎过海了,应该是飞过去的。”
比起杜蔚国,兰斯洛特的情况要狼狈得多,毕竟年龄在哪摆着呢,都特么能当杜蔚国的父亲了。
岁月不饶人啊!
更何况,兰斯洛特这一路上,始终都背了一个沉甸甸的长条背包,看样子,应该是他的独门武器。
此刻,兰斯洛特满头的栗色头发全都湿透了,软塌塌的贴在头皮上,用手拄着膝盖,剧烈的喘息着,如同风箱。
事实上,要不是刚才杜蔚国提醒夜魇减速,兰斯洛特早就跟不上了,即便如此,也是喘了好半天,才匀过了气。
兰斯洛特从怀里掏出一个类似航海罗盘一样的东西,展开之后,眉毛倒竖,语气凛冽:
“没错,它确实过海了,而且这畜生又害人了!”
听见这话,杜蔚国顿时眼神一凛,扫了一眼他手里的罗盘,上边有个类似温度计粗细的指针,里边灌注着不知名暗绿色液体。
此时,指针里的绿色液体正微微发亮,直直的指向对岸,杜蔚国挑着眉头问道:
“这是什么?”
兰斯洛特声音低沉,言简意赅:
“这是血獠的血,每当它吸血害人的时候,都会有感应,持续发亮12小时,离本体越近,越亮!”
宝贝!
精准定位雷达,有了这玩意,血獠必然无处遁形,杜蔚国的眼神锃亮,拳头紧攥,嘎巴作响,恨不得抢来据为己有。
当然,想归想,终究是不能这么干的,杜蔚国眼神犀利的巡睃四周,沉声问道:
“兰斯洛特,还能跑吗?西北方向大概4公里,就是轮渡码头了,咱们去哪里过海。”
“没问题,走~”
兰斯洛特人狠话不多,脾气倔强,抹了一下脸颊上的汗水,紧了紧背包,迈开大步就跑了起来。
杜蔚国一边跑着,一边给雷娜打了一通电话:“雷娜,我们现在赶去湾仔轮渡码头,过海,马上派快艇过来接应!”
凌晨2点半,残月当空,港岛,沙田,乐景街。
“嗡嗡~”
空荡荡的马路上,一辆黑色的宝马轿车,犹如脱缰的野马一样,马力全开,正在狂飙猛进。
驾驶座上,杜蔚国稳稳的把着方向盘,油门踩死,鹰隼一样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夜空,那里,有一个毫不起眼的小黑点。
漆黑一片的苍穹中,这个常人根本无法分辨的小黑点,本体是个巨大的人形蝙蝠怪物。
是的,在兰斯洛特的助力下,血獠终于露相了,还被杜蔚国死死咬住,已经追了整整7条街区。
这家伙的飞行速度很快,异常灵活,而且无比狡诈,总会突然变向,甚至利用建筑物,瞬移变向。
即便以杜蔚国的视力水准和反射神经,油门踩爆,也只将将能跟上它的速度而已。
至于雷娜九叔他们,完全跟不上,早就被甩得无影无踪,甚至还有一辆车在追击过程中侧翻了,车毁人亡。
就算是杜蔚国,期间也报废了一辆路虎,这辆宝马,是他在路边顺手牵羊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