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圣明!”
“臣等也盼着这一天啊!”
“早晚还要把洋鬼子从南洋挤出去……”
朱皇帝的表态一结束,大厅里面就议论纷纷起来了。 朱皇帝的脸上,也浮出满意的笑容。
今天聚在兴明府城内的兰芳议会大楼里见皇上的,除了兰芳总督府下的高官,就是兰芳大公国议会的议员们了——和大明本土的情况有点不大一样,兰芳大公国的前身就是个帮会国家,不存在什么强大的封建势力,也没有多少儒家传统。而且朱皇帝当初是抱着英帝国主义的大腿上位的,还认贼做母,让兰芳大公国认英国做了宗主。所以在制度上抄袭欧洲就是理所当然的啦。
因而兰芳大公国的议会和宪法比大明更加接近西方民主,呃,不对,应该是西方资产阶级专政!经过这些年的发展,现在兰芳大公国的议会选举和运作,已经比较成熟了。
首先,西婆罗洲省、北婆罗洲省和大公国议会中三分之二的议员,都是选民投票选举出来的(另外三个新建的婆罗洲省尚在军管当中)。而兰芳大公国公民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主要条件就是纳税金额。凡是上一年向兰芳大公国税务部门缴纳税金总额超过50银元的,年满18周岁的大公国男性公民,没有精神疾病,并且未被司法机关拘押者,都拥有选举权。而被选举权的纳税额度要超过500银元,也必须是没有精神疾病,未被拘押的大公国男性公民,同时还不得有任何偷逃税款或欠债不还的记录。
其次,兰芳各级议会的权力也更大。虽然兰芳总督和总督府官员都是由大明皇帝直接任命的。但是西、北婆罗洲省的巡抚和两省以下的知府、知县还有府县两级政府的各部门主管官员,全都是各级议会任命的——由议会选举巡抚、知府、知县。然后再由巡抚、知府、知县提名各部门主官(知县还有权提名镇长和镇治安官),由议会表决通过后上任。
再者,兰芳的司法也非常接近西方。在朱皇帝统治兰芳之前,这个帮会国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只有一些帮规。因而也能比较容易地引入西方法律体系。而且在兰芳大公国立国之初。朱济世还聘请了一些英国殖民地法官帮助兰芳建立司法体系。稍后几年。又有大批济世书院毕业的兰芳学生回到兰芳担任包括司法官员在内的公务员,也不能说这些人比大明内地的儒官一定好多少。但是他们显然是更合适资产阶级专政这种社会制度的。
有时候。重建一个进步的体系,要比改造一个落后的体系更加容易啊!
不过在今天之前,朱济世还有那么一点小小的担心——毕竟兰芳大公国作为一个“半独立”的国家已经存在了10年,之前的兰芳公司。也不是隶属于中国的地方政府,万一他们想要一个独立的兰芳国还真是个麻烦。还好,这些独立自主惯了的兰芳人,并没有生出什么离心主义,还是心向大明的。
……
兰芳,兴明港。
港口内奏起了欢送的乐曲,还下着蒙蒙细雨。不过气温还是酷热难当。大明访欧代表团的官员、记者们正在依次登船。兰芳当地的豪商政客和百姓们在远处挥着旗帜,发出一阵阵欢呼的喊声。
今天的兴明湾内的海浪不小。推得港口里面那些蒸汽帆船一阵阵的起伏波动。护航的军舰已经拔锚出港。烟雨蒙蒙当中,只能看见天边的烟柱,还有一声声的汽笛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