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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章 岛津氏易祖(上)(1 / 2)

日本,萨摩藩,岛津家内城临近处的清水城中,一座高达七层的日式大楼耸然而立。


此楼的正门处挂着明式的牌匾,高书“水晶楼”三个朱红金边的大字。这三个字乃是用极其标准的台阁体写就,一笔一划、一丝一毫都堪称无可挑剔。


前来远远观摩的所有人都不觉得奇怪,因为现在全日本都知道,这三个大字乃是大明朝两百年来唯一的六首状元高务实的墨宝。


这位时任明廷太子太师、户部尚书的“唐人”大儒,即便在日本也是鼎鼎大名。尤其还有一点众所周知的是,他的真迹墨宝流传极少。对于某些公卿望族、强力大名而言,颇有些遗憾不能将水晶楼的牌匾抢回去挂在自家房子上。


之所以不能抢,首先当然是岛津家不好惹,错非是关白去年发二十几万大军来战,岛津家此时至少也已经独霸九州(岛)了。


当今之日本,假若不计惣无事令(总无事令)的话,敢说能和岛津家一战的恐怕一只手都数得清,无非是德川、毛利、北条那几位,连伊达都不见得有多大把握。


但这还不是最关键的问题,毕竟岛津家刚作为出头的椽子被关白给教训了,不仅封地大减,兵力损失也不小,而且他家又偏僻得很,抢完了就跑,岛津家也不可能追杀过去。


水晶楼最大的倚仗是它自己的身份:大明北洋海贸同盟驻日总商会所在。


既然是北洋海贸同盟,那这个面子就谁都不敢不给了。有传言说,关白听说北洋海贸同盟把总商会设在岛津家的清水城时,不仅气得连摔了好几个贵重的瓷器,甚至连平时最亲近的几位家老都有两位挨了骂。


有一点需要注意,此时此刻的丰臣秀吉还没有下达《身份统制令》,士农工商四个主要阶层还能互相转化(当然高转低容易,低转高就很难),再加上所谓的日本战国目前还缺关东和东北一角没有统一,故而商人的力量依旧得到尊重,即便丰臣秀吉也还不会轻易针对日本商人。


明明在说北洋海贸同盟,为何又说丰臣秀吉目前还不会轻易针对日本商人呢?因为北洋海贸同盟在日本的地位比较特殊,其中丰臣秀吉实际上能动的也只有其本国商人。


海贸同盟地位如何特殊?如果非要简单的说,那就是日本现在的对外贸易全都得看海贸同盟的脸色行事。


之前提到过日本和葡萄牙、西班牙人的“南蛮贸易”,这一贸易最开始的时候和海贸同盟没有什么关系,但后来海贸同盟以及南洋舰队掌握了东洋、南洋的绝对制海权之后,“南蛮贸易”也自然进入了海贸同盟的“管辖范围”之内。


最简单的道理就是,如果海贸同盟现在不允许葡萄牙、西班牙商船来日,日本就一艘“南蛮”船都见不到了,“南蛮贸易”自然也就消泯于无形。


但南蛮贸易目前对日本也很重要,忽然中断这项贸易所可能导致的后果,即便是丰臣秀吉也不会轻易尝试。


更何况,除了“南蛮贸易”之外,北洋海贸同盟自身最核心的威慑力则是明日贸易。这一点不必多解释,哪怕江南商帮和海贸同盟关系不睦,但在国内时高务实或许需要考虑一下政治影响,在日本周边那可就……你船沉了关我什么事?


现在的日本是很难承受明日贸易中断带来的危害的,就像此前提到过的“宁波事件”一样,被大明断了贸易的日本想方设法要恢复商路而不可得,导致各种连环变数。


这一点其实在原历史也有不少体现,比如关原合战之后,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德川幕府建立之后,德川家康就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手段多次联系大明,表示希望大明开放贸易,还为此提出了好几种贸易模式供大明选取——当然大明没搭理他。


要不是明末的时候朝廷控制力变弱,大明官方虽然没有开放贸易,但私人走私贸易又开始盛行起来的话,德川家康最后一次联系时所威胁的要出兵和大明再打一仗,搞不好都要出现了。


这就是大明在东亚贸易体系中的地位:我没了谁都无关紧要,谁没了我都得哭爹喊娘。


在高务实来到大明并开始干涉这些海洋贸易之前,明日两国进行贸易从其性质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从明成祖时正式形成规定,嘉靖年间官方贸易结束,这是官方贸易阶段;争贡之役之后,则进入了私商贸易,也就是民间贸易阶段。


大明建立初期,日本的社会情况也十分混乱,浪人、武士以及牟求利益的商人组成海盗侵扰大明的东南沿海地区。明太祖时期派使臣入日本,要求日本管制倭寇,则两国可以友好相处,但是碍于怀良亲王的破坏,并未完成。


当时的幕府将军足利义满发现中日贸易有利可图,于永乐四年派遣使臣来到大明,表示希望与大明建立贸易关系,因此在永乐四年时勘合贸易正式建立。


大明规定:日本朝贡的规模为两艘船,200人,十年来朝贡一次,而且不能私带刀枪。到足利义持时期,对沿海倭寇不加管制,两国的贸易终止。


足利义教时期,日本又派使臣来到大明,请求两国贸易交往。明仁宗准许,而此时的规模限定从两艘船变成了三艘船,200人变成了300人,允许携带刀枪,但是不要超过3000,唯一没有变的还是十年进行一次朝贡贸易。


此时,两国贸易处于官方垄断状态,而且大明规定“非入贡即不许互市”。两国之间的勘合贸易形成定制,此后日本都要依照此规模对明朝进行朝贡。


后来日本发现倒卖大明的产品可以获取丰厚的利润,于是在双方进行官方贸易往来的同时,商人随着朝贡船队来华,日本所搭载的货物也超过大明规定,而且来的时间也不定期,有时三五年,有十五六年,大明对明日两国勘合贸易的规定也犹如一纸空文,对日本也几乎没有了约束作用。


直到在嘉靖二年,日本大名细川氏和大内氏在宁波“争贡之役”的爆发,标志着明日两国官方勘合贸易的结束。


争贡之役的十六年以后,大名大内氏再次申请与明朝进行勘合贸易。明廷依然重申之前的规定,即船不能超过3艘,人不过300,每十年进行一次贸易。


然而此时,私市贸易已经兴盛。“嘉靖二十三年,复来贡,未及期,且无表文,部臣谓不当纳,却之,其人利互市,留海滨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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