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和看着父慈女孝的这一幕,眼眶有些酸酸的,打心底里生出一股子羡慕来。想一想,爸爸妈妈去世已经很久很久了,久到她都想不起来他们的样子了,但心里的思念却始终没有停止过。
“好。爹,咱试试。万一失败了,有我照顾你呢。”沧笙知道父亲有多渴望能重新站起来,最终决定成全了父亲的想法。
夕和见他们有了一致的决定,悄悄将心里的情绪收好,说:“既然你们决定了,那在下定当竭尽全力。不过大叔现在的身体还不适合接骨,需要先把黄疸症治好了,再把身体养好一些才行。沧笙姑娘,这锭银子你还是收下吧,给大叔买些好菜好肉补补身子,身子养好了,成功的机率也会比较高。”
沧笙知道对方是一片好意,也知道她说的在理,可她怎么好意思收啊,还是推拒了夕和,表示她会想办法自己挣钱买的。
夕和见她不收,直接把银子放在了不远处的桌子上,“今日姑娘帮在下寻药,为在下省了不少钱,这一点是姑娘应得的。姑娘若是实在过意不去,那就再考虑考虑在下的邀约。另外,大叔的黄疸症已经有了好转的迹象,你的方子应该没问题,继续服用就好。待彻底好全了,沧笙姑娘就到城中怀民巷上的杏林医馆来告知一声,在下自会前来。”
这一对淳朴的fù_nǚ 对着夕和又是好一番感谢,最后再由沧笙送夕和离开村子。
回去京城的路上,夕和发现心里的不安和紧张好像一扫而光了,反而变得欣喜开怀起来,看来爷爷说的没错,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帮助他人自己也会快乐一些。
回到城里后,夕和径直去了医馆,将今天采买回来的药材搬进医馆里。她还没有雇佣小厮,所以只能她和临月两个人一件一件的搬,再分门别类的放进药柜里。放了一半后觉得腰酸脖子疼,她便放下手里的药材扭了扭脖子,活动活动。
这时,一个声音响了起来,“哇,咱们这医馆已经张罗的这么好了!”
夕和一回头,就看到背着个包袱风尘仆仆的陈子笙正两眼放光的扫视着医馆里的一切。她一笑,朝他迎过去,“我刚还想着这医馆的另一个主人估计是在家里过得太逍遥了,正月过去那么久了都不见人影,差点以为你是把这医馆送给我了呢。”
陈子笙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本来早就要回京的,结果家中兄长娶亲,赶上了喜事便耽误了几天。医馆的事真是全劳烦了杏林兄了。”
夕和笑着摆摆手,“原来是赶上了喜事,恭喜恭喜。医馆尚未开张,倒也没什么事,不过你来的巧,今日刚把药材采买回来,不日便能开张了。”
陈子笙乐呵呵地点点头,然后也告诉给了夕和一个好消息:“那太好了,我这回也带了些好东西回来,正好帮咱们医馆打打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