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笙点点头,“是要回家一趟。我离家一年多了,之前一直没脸回去,这次该拿些家用回去,也该回去看看我的娘亲和弟弟妹妹了。不过,我想我还会回来的。”
“怎么,陈公子是爱上了这座城还是在这城里找到了意中人?”夕和开玩笑道。
“都不是,是因为我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合作伙伴”,陈子笙笑着摇摇头,然后认真严肃地对夕和说:“杏林公子,如果我手上有了别的买卖,你可还愿意与我合作?”
夕和莞尔,“与陈公子合作非常愉快,若是以后有机会再合作那就再好不过了。”
其实陈子笙这个人还是很有做生意的天赋的,他懂得物以稀为贵的道理,知道把九死还魂草带到没有这种药草的南越国来,也有胆子冒险,看准了项目就敢压上全部身家,也有自己的原则,真到了赚钱的时候不忘诚信两个字。这样的合作伙伴还真是不好找,如果能有别的商机,她自然是愿意的。
“那好。我近日得了消息,我一个朋友刚刚成功种植了一批只有在北漠塞北地区的红参。不知杏林公子是否听过这种参,这种参有极好的补气益元之效,是上等的补品,但是产量极为稀少。我这朋友也是研究了多年才在近日成功培植了一批,因我早年帮了他一个忙,他现在愿意以最优惠的价格转让给我,我回去之后就过去看看,若是合适,我们就再合作这一项,公子意下如何?”
“好。那我就等你的好消息。”夕和想了想,答应了下来。红参夕和是知道的,如果真如陈子笙所说可以以低价购入一批,那将会是比九死还魂草要好上几倍的声音,因为富人的钱远比平头百姓的要好赚。如果成了,那离她的目标将会前进一大步。
与陈子笙话别之后,夕和打算趁着出门在外顺道去一趟书肆,找几本医经之类的书册带回去研究。在书肆里翻找了一个多时辰,夕和才总算是掏到了两本对她的医术有所进益的书。付了钱后,夕和就和流萤临月两人往回走。
她今日不是乘了马车出来的,可时间却有些晚了,不得已,只能加紧了步伐抄小路。若是时间宽裕,夕和就算走得再累也是宁愿多走几步从大路走的,因为她以前流浪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差点在小路被个人贩子给绑了,幸亏她跑得快才溜掉了,在那之后她就不再走小路了,她知道自己万一再遇到坏人根本不会有谁来救她。
可也不知是夕和点背,还是她跟世间所有的小路都八字不合,她极少走一次小路,却偏偏撞上了吴三。
那天吴三闹上门的事结束后,夕和就得了消息说是小枝被乱棍打死了,她就没再理会吴三是个什么下场,因为事情闹到那个地步,吴三是定然不会有好下场的,她不需要再浪费心神处理他。但是没想到,他居然没有死,也没有被关进监牢,居然还好端端地在外面晃荡。
正如此刻,虽然比那日的样子狼狈邋遢了许多,衣衫褴褛,蓬头垢面,一条腿也一瘸一拐的好像被人打断了,但是还活生生的。小路里没有别的人,所以避无可避地,夕和和他打了照面。
“哟,这不是我的夕儿么?几日不见越发水灵了,怎么,寂寞了?来找你阿三哥快活快活?”吴三在看到夕和时先是愣了愣,然后死气沉沉的眼里突然冒出了诡异的精光来,一边说着粗俗不堪的话语一边带着猥琐的笑容朝夕和走近。
“你嘴巴最好放干净点,不然,别怪我心狠手辣。”夕和冷眼看着他走近,语气冰冷。
“呵,你个臭娘们,你以为你现在在丞相府吗?那日老子被你害的瘸了一条腿,我今天就在你身上全部找回来!老子还非做丞相府的乘龙快婿不可了,我他妈现在就尝尝千金大小姐的滋味儿!”吴三被夕和的话激起了怒意,猛地朝夕和身上扑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