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讨喜的是三个月以内的小狗崽子,胖乎乎毛绒绒的,憨头憨脑,拎起来的时候四肢粗粗短短,一个小肚子又鼓又圆,眼睛像两颗小小的黑玻璃珠,看着就想撸。
等到再大一些,就不好看了,至少不萌,不讨喜。
而在谭氏看来,人类的幼崽也是如此。
长大了不仅不萌不可爱,而且还有了一肚子的坏心眼,贪得无厌,得寸进尺,无休无止……
所以到了壮壮这里,因为有了大白的先例,谭氏对壮壮提不起太大的兴趣来。
不过这会子喂着喂着,突然就有找到了一点儿手感,脸上也有了几分投食成功的成就感笑容。
“这小子吃东西不错,不挑,好养活呢!”谭氏又夸了一句。
杨华梅原本正在悲伤抹泪,听到谭氏这些话,她定定看着壮壮。
看到大孙子的脸撑成了一只大包子,小嘴巴还在一缩一缩的,有两根面条挂在嘴唇外面,这吸溜吸溜的样子,还别说,都能让谭氏感觉很可爱,那么对于杨华梅来说,那无疑是世上最好看的画面。
虽然美中不足的是这孩子天生的聋哑,但不管咋样,这孩子手脚健全,脑瓜也不笨拙,将来肯定也有他一口饭吃。
思及此,杨华梅低落的心情稍稍好了一点点,她抬起刚刚用来给自己擦了眼泪的袖子口又去给壮壮擦嘴。
眼底都是爱怜,“慢些吃,别噎着,锅里还有呢!”
壮壮仰起头,对杨华梅咯咯一笑。
这一笑,把杨华梅的心彻底萌化了。
“娘你看啊,就算我家壮壮听不到,也说不了话,可这孩子聪明,晓得谁对他好。”
听到杨华梅这番话,谭氏心里只想说,你这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且不说才这么一丁点儿小,压根看不出将来是聪明还是愚笨。
就算聪明,对于一个聋哑人来说,因为不能接受到声音,本身就比正常人反应要呆板许多许多。
因为聋,所以听不到声音,自然也就没法学习说话。
长了一张嘴巴,只能用来吃饭,却不能说话。
有啥事儿,他怎么跟人沟通?光靠打手势吗?
那也太扯淡了!
但这当口,谭氏知道不能说那些,说了那些,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还是往老闺女的心窝窝里扎刀子。
“嗯,这孩子不错,不孬不残的,好好养,养大了自然有用处。”谭氏顺着杨华梅的话往后说。
瞧见杨华梅的状态比先前好很多,谭氏试探着又跟她这打听这趟回村子来的原因,以及打算住多久。
心情好转了一些的杨华梅也不想对自己老娘隐瞒,她把吃饱喝足已经开始打瞌睡的大孙子抱在腿上坐着歇着消消食,手里抓了一把蒲扇给孩子摇着扇子,同时也跟谭氏说起了这趟回来的打算。
“先前当着三嫂四嫂的面我不想说,其实这趟,我是打算带着壮壮回村来过的,懒得在镇上铺子里过了。”
“为啥呀?”谭氏惊问,“铺子里吃的好喝的好,人多热闹,那么多人一块儿带孩子,你也不用那么累,为啥非得回村来?还拖着个娃,你这下岂不又要受累了?”
亲娘就是亲娘,不管啥时候,不管啥样的场合,放在心里第一位的,始终是闺女的身体,闺女累不累。